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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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10 (2024-06-28)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09月13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13-070020 事由:本局於113年6月28日派員至本市龜山區文化里科技六路59號稽查,現場未依核准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貯存廢棄物,現場廢紙貯存區(R-0601)堆置廢塑膠容器、平板包材(PE)(R-0204)貯存區,含汞之廢照明光源(燈管、燈泡)(非屬公告應回收廢棄物者),且乾基每公斤汞濃度達二百六十毫克以上者(C-0173)及事業活動產生之一般性垃圾(D-1801)貯存區未依核准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貯存位置,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3條第1款規定處分。 |
否 |
限2024-09-13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4-07-10 (2024-06-28)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09月13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13-070021 事由:查環境部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網路申報系統113年5月事業活動產生之一般性垃圾(D-1801)、112年4月及113年4月其他易燃性事業廢棄物混合物(C-0399)、112年6月其他腐蝕性事業廢棄物混合物(C-0299)、113年3月到4月廢液閃火點小於60度C(不包含乙醇體積濃度小於24%之酒類廢棄物)(C-0301)等廢棄物申報錯誤或未申報貯存及產出,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3條第1款規定處分。 |
否 |
限2024-09-13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4-07-10 (2024-06-28)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09月13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文號:40-113-070022 事由:現場廢棄物其他易燃性事業廢棄物混合物(C-0399)及廢液閃火點小於60度C(不包含乙醇體積濃度小於24%之酒類廢棄物)(C-0301)盛裝容器未標示貯存日期及有害特性標示,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53條第1款規定處分 |
否 |
限2024-09-13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2-02-11 (2021-03-11)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11-020031 事由:貴事業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之事業,經貴事業111年1月3日LF-FM字號20220103號函說明表示聯單編號:H48A134711000130及H48A134711000189等10筆逾4日未連線上網確認,嗣經本局於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查詢貴事業前皆聯單之申報資料,確認貴事業分別於110年3月11日、6月11日、8月19日、27日、31日、9月9日、10月21日、22日、12月9日、16日清運出廠D-1801及R-0701廢棄物後,未依規定時間內上網確認申報聯單內容情形,上開行為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暨「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二)之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1-07-13 (2011-01-11)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00-070015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