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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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7 (2025-06-18)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210000元整。限改日期:114年08月07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14-070032 事由: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4年6月18日派員於貴事業放流口(D01)採樣送驗檢測結果,懸浮固體144mg/L及化學需氧量173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50mg/L及化學需氧量120mg/L),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爰依同法第40條第1項規定處分。 |
否 |
限2025-08-07前改善 待改善 |
210,000 尚未繳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