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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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09 (2019-08-06)
桃園市
24,000 無分期已繳清
不須改善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24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1款 文號:22-109-070036 事由:貴公司龜山廠於本市龜山區山鶯路200之5號經營電子零組件製造業,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8年5月3日20時11分派員前往陳情人指定地點量測噪音,經量測全頻均能音量為61.8分貝,已超過晚間工廠第三類噪音管制標準(57分貝),核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24條第2項第1款規定限期於108年8月3日17時前完成改善;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8年8月6日20時8分派員前往複查,至相同地點量測全頻均能音量為63.4分貝,仍未符合噪音管制標準(57分貝),超出管制標準6.4分貝。 |
否 | 不須改善 |
24,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