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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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7 (2024-10-01)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3項 文號:41-113-120011 事由:案經本局於113年12月3日至環境部資源循環署資源回收管理資訊系統勾稽,發現貴事業未依規定於每月15日前完成前1個月(113年10月份)申報作業,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51條第2項規定處分。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2-08-03 (2012-07-26)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20-101-080001 陳情或撤銷結果:陳情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訴願有理由,依據訴願法第58條規定,同意撤銷原處分 |
否 | 不須改善 |
100,000 不須繳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