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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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03 (2021-04-23)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05月19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10-060003 事由: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前往稽查,查獲貴廠許可證僅核准壓模區2台壓模機(E002)、曝光區3台曝光機(E006),惟現場壓模區共3台壓模機、曝光區共4台曝光機作業中,貴廠未經核准增設污染源機台並作業,未依本府核發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內容操作。 |
否 |
限2021-05-19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