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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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7 (2025-01-23)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14年02月22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14-050020 事由:未依核發之許可證內容進行操作。 |
否 |
限2025-02-22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3-11-25 (2023-11-15)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02月29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12-110013 事由:貴公司領有本府核發之固定污染源「混凝土拌合程序(含堆置場)(M01),證號:操證字第H6790-01號」操作許可證,查核時污染源運作中,現場查核發現貴公司八德廠於桃園市八德區大竹段136、137地號等2筆地號土地違規使用,堆置土石及設置土石篩選機具,與工廠登記地號及許可證(頁次5/21)所核定地號內容不符,未依許可證核定內容操作。 |
否 |
限2024-02-29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0-07-16 (2020-06-02)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10月16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09-070027 事由:貴公司八德廠從事預拌混凝土製造業,領有本府核發固定污染源「混凝土拌合程序(含堆置場)(M01)」操作許可證(證號:操證字第H5427-02號)。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9年6月2日派員至貴公司八德廠進行查核,現場發現貴公司八德廠於地號:桃園市八德區大竹段206及207號內堆置剩餘土石及砂石等逸散性污染物,與許可證頁次22/22,参、其他規定事項五所核定之地號位置不符,貴公司八德廠未依許可證內容操作,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
否 |
限2020-10-16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9-03-06 (2018-10-25)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08-030003 事由:貴公司收售無聯單之煤灰(R-1106)進廠進行再利用,該批煤灰已暫存於廠內貯存槽內,惟未進行收受廢棄物遞送三聯單書面確認,且未於收受廢棄物後一日內連線申報廢棄物實際收受情形。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8-10-19 (2018-06-04)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文號:41-107-100008 事由:貴公司因車輛進出廠區時,夾帶混凝土致污染路面。 |
否 | 不須改善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