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
2023-05-17 (2023-03-14)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12-050085 事由:案經本局於112年3月14日派員稽查,查獲貴公司從事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附表編號一、廢鐵批發零售業務,係屬再利用機構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惟貴公司未領有本局核准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逕行營運。 |
否 | 不須改善 |
12,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2-09-15 (2022-03-23)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11-090026 事由:貴公司營業登記為回收物料批發業,從事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附表編號一、廢鐵批發零售業務,係屬再利用機構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惟貴公司未領有本局核准之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業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裁處在案並限期於111年2月18日前改善完成。後本局於111年3月23日派員前往複查,貴公司仍未具有經審查核准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逕行營運。 |
否 | 不須改善 |
12,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2-02-10 (2021-12-21)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02月18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11-020024 事由:案經本局派員稽查,貴公司營業登記為回收物料批發業,查獲貴公司從事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附表編號一、廢鐵批發零售業務,係屬再利用機構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惟貴公司未領有本局核准之廢棄物清理計畫書。 |
否 |
限2021-02-18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7-12-08 (2017-08-14)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 文號:44-106-120002 事由:貴公司係屬公民營廢棄物清理機構,領有桃園市政府核發之廢棄物清除許可證(證號:103桃廢清字第0825-1號),應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規定略以:「...許可證記載事項中,機構名稱、地址、負責人姓名、住址及身分證明文件字號變更時,應於變更後三十日內,填具變更申請表,連同有關證明文件,辦理變更...」,經查貴公司負責人於104年1月16日換發身分證(機構負責人戶籍住址變更後與清除許可證不符),貴公司雖於107年7月28日來函辦理清除許可證基本資料展延暨變更申請,惟貴公司未於104年2月16日前提出申請,核已違反前開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