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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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0-12 (2022-07-11)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12月30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第2條第8項,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4-111-100003 事由:貴公司係為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7年11月27日環署廢字第1070095425號修正公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事業」之適用對象[公告事項一、(十五)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應依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辦理。 經本局111年查詢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營運紀錄申報系統結果,貴公司111年6月之營運紀錄未於期限內申報,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否 |
限2022-12-3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2,0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22-08-10 (2022-06-10)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09月10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4-111-080007 事由:貴公司係為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7年11月27日環署廢字第1070095425號修正公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事業」之適用對象[公告事項一、(十五)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應依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辦理。 經本局111年查詢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營運紀錄申報系統結果,貴公司111年5月之營運紀錄未於期限內申報,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否 |
限2022-09-1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9-01-04 (2018-12-03)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4-108-010001 事由:貴公司領有桃園市政府核發之廢棄物清除許可證(許可證號:105桃廢清字第0777-3號),應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授權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規定略以:「...許可證記載事項中,機構名稱、地址、負責人姓名、住址及身分證明文件字號變更時,應於變更後三十日內,填具變更申請表,連同有關證明文件,辦理變更...」。查貴公司107年12月3日合勝環事字第107120301號函附申請文件,貴公司於107年3月5日完成公司地址變更,惟遲於107年12月3日向桃園市政府辦理廢棄物清除許可證基本資料變更申請,核已違反前開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