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
2024-07-09 (2024-05-03)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225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 文號:30-113-070010 事由:本府環保局派員至禾丞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設置汽車運輸業場站及其附屬設施(倉庫)新建工程(地號:本市八德區大發段1135,1138,1139,1141,1142,1150及1151地號等7筆土地)稽查,現場發現前述新建工程已先行動工,惟該工程係屬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4條第1項規定之第一級營建工地,屬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之營建工地,依據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地10條規定,應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請主管機關核准,經查貴公司未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請本府核准。 |
否 | 不須改善 |
22,5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