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全金屬股份有限公司三廠

單位基本資料

企業統一編號: 14000488
管制編號: H5000662
事業名稱: 台全金屬股份有限公司三廠
事業地址: 桃園市龍潭區高原里福源路一三八之二號
所在工業區: 非屬工業區類
產業類型: 金屬熱處理業
排放申報類型: 空氣污染;水污染;廢棄物
資料日期: 2025-05-25
即時監測資料來源:切換為地方環保局資料

裁罰紀錄

裁罰/違規日正向排序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
2019-06-25
(2017-05-15)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88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施行細則第8條第1款
文號:30-108-060025
事由:貴公司三廠洗滌塔(A001)廢水以專管排入廠內雨水溝再流至廠外溝渠,未經本府核准登記之放流口排放廢水。

實體駁回
不須改善 882,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8-12-04
(2018-10-03)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文號:20-107-120003
事由:貴公司領有本府核發之固定污染源「粉末冶金程序(M01)」之操作許可證,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7年10月3日派員稽查,現場污染源磨粉機(E003)作業中,惟空氣污染防制設備脈動式袋式集塵器(A003)壓降顯示為0cmH2O,並經貴公司派人修繕仍無法顯示讀值,無法維持其空氣污染防制設施或監測設施之正常運作。
不須改善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8-03-21
(2017-05-15)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96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第1項
文號:30-107-030027
事由:貴公司三廠洗滌塔(A001)廢水直接以管線排入廠內雨水溝再流至廠外溝渠,未經本府核准登記之放流口排放廢水;經於廢水排放處進入承受水體前採樣檢測結果,水溫:42°C,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撤銷並另立裁處書,原處分有疏失_認定事實未臻明確
不須改善 966,000
不須繳納
2017-12-19
(2017-05-15)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104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第1項
文號:30-106-120015
陳情或撤銷結果:資料鍵入錯誤,另行處分
事由:貴公司三廠洗滌塔(A001)廢水直接以管線排入廠內雨水溝再流至廠外溝渠,未經本府核准登記之放流口排放廢水;經於廢水排放處進入承受水體前採樣檢測結果,水溫:42°C,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不須改善 1,104,000
不須繳納
2017-09-12
(2017-07-12)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06-090016
事由:貴公司污染源磨粉機作業中,惟空氣污染防制設備脈動式袋式集塵器未依許可登載內容操作。
不須改善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07-18
(2017-05-15)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文號:41-106-070005
事由:貴公司三廠之原物料(氧化鐵粉)於搬運過程中掉落地面,經雨水沖刷續流污染廠外溝渠。
不須改善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07-07
(2017-05-15)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93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施行細則第8條第1款,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06-070008
陳情或撤銷結果:資料鍵入錯誤,另行處分
事由:貴公司三廠洗滌塔(A001)廢水直接以管線排入廠內雨水溝再流至廠外溝渠,未經本府核准登記之放流口排放廢水;經於廢水排放處進入承受水體前採樣檢測結果,水溫:42°C,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撤銷並另立裁處書,原處分有疏失_裁量濫用或不當/怠為裁量
不須改善 936,000
不須繳納
2016-03-24
(2016-02-02)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93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22條
文號:30-105-030036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3-10-31
(2013-08-16)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2項
文號:30-102-100038
不須改善 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3-08-02
(2013-05-13)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02-080003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3-06-07
(2013-05-13)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限改日期:102年06月27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2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文號:30-102-060008
限2013-06-27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3-05-28
(2013-05-07)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5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文號:30-102-050027
不須改善 150,000
無分期已繳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