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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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4-17 (2019-11-14)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2項 文號:30-109-040032 事由:邱○○因公出差(108年9月22日至108年11月16日)由代理人廖章辰先生代理,惟代理期間連續達15日以上,該廠未於事發後15日內報請本局備查。 |
否 | 不須改善 |
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2-02-16 (2012-01-16)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1年05月17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01-020020 |
否 |
限2012-05-17前改善 待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2-02-02 (2012-01-16)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30-101-020002 陳情或撤銷結果:資料鍵入錯誤,…非屬水污染…因判定有誤…。 |
否 | 不須改善 |
30,000 不須繳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