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

單位基本資料

企業統一編號: 45002910
管制編號: H50097006125
事業名稱: 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
事業地址:
所在工業區:
產業類型:
排放申報類型:
資料日期: 2021-12-02
即時監測資料來源:切換為地方環保局資料

裁罰紀錄

裁罰/違規日正向排序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
2024-09-30
(2024-08-27)
宜蘭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125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10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113-090001
事由:貴院辦理營建工程「宜蘭N020新建工程」(管制編號:G111GA1109-1)及「宜蘭N020新建工程-拖車車庫、卡車車庫、鋼棚新建工程」(管制編號:G111GA2022-1),本府環境保護局前於113年5月8日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以下稱:管理辦法)稽查,記點缺失業於113年6月18日府授環空字第1130020062號函通知限期(113年7月15日)改善在案,及該局於113年7月10日稽查「宜蘭N020新建工程-其他」(管制編號:G111GA8001-1),記點缺失業於113年7月16日府授環空字第1130023949號函通知限期(113年8月11日)改善在案。 後該局於113年8月27日派員複查前述3案營建工程仍有物料堆置、車行路徑、結構體及祼露地區污染防制設施未完全之缺失,依法按次處罰。
限2024-10-3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12,5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4-07-17
(2024-06-20)
嘉義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07月1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
文號:23-113-070001
事由:貴院於本縣水上鄉忠和段1013~1016、1236、1236-5.、1239、1240地號土地(嘉義I029新建工程),經本縣環境保護局於113年6月20日派員稽查,查得工地周界現場雖設有圍籬,惟未符合規定、物料堆置未以防塵網完全覆蓋堆置物料及車輛離開營建工地時未有效清洗車體及輪胎,造成工地出入口之道路有路面色差,合計缺失共12點,依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 23 條第 2 項暨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7、10條規定逕行處分。
限2024-07-1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4-06-18
(2024-05-08)
宜蘭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75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07月18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113-060001
事由:貴院辦理營建工程「宜蘭N020新建工程」(管制編號:G111GA1109-1)及「宜蘭N020新建工程-拖車車庫、卡車車庫、鋼棚新建工程」(管制編號:G111GA2022-1),其中「宜蘭N020新建工程」本府環境保護局前於113年2月22日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以下稱:管理辦法)稽查,記點缺失業於113年3月1日府授環空字第1130006594號函通知限期(113年3月31日)改善在案,及「宜蘭N020新建工程-拖車車庫、卡車車庫、鋼棚新建工程」於113年3月19日依管理辦法稽查,記點缺失業於113年4月3日府授環空字第1130011106號函通知限期(113年5月4日)改善在案,後該局於113年5月8日派員複查該2案營建工程均仍有工地周界圍籬未涵蓋全部工地區域之缺失未改善,記缺失4點,依法按次處罰。
限2024-07-18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23-113-090001
75,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4-01-05
(2023-09-25)
宜蘭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225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02月0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施行細則第62條第1項第4款,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4條
文號:23-113-010001
事由:(一)第7條物料堆置:防塵布(網)未完全覆蓋堆置之物料,致影響防制效果,記缺失4點。(二)第8條車行路徑:營建工地內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粗級配(粒料)鋪設厚度不足,致影響防制效果,記缺失4點。
限2024-02-05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22,5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3-12-01
(2023-09-28)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3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限改日期:112年10月28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112-120001
事由:本局於112年9月28日派員至高雄G053新建工程(管制編號:E111S21048)工地稽查,發現以下缺失,乃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5、7、8、11條及缺失記點處理原則等規定,共記缺失28點,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規定: 一、 工地標示牌內容未載明公害檢舉陳情專線電話,記4點。 二、 物料堆置未覆蓋防塵布、防塵網,記10點。 三、 工地內之車行路徑舖面未清洗,致影響防制效果,記4點。 四、 營建工程結構體之施工架(鷹架)外緣未覆蓋防塵布、防塵網,記10點。
限2023-10-28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3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8-12-05
(2018-10-25)
屏東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5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16條第2項
文號:23-107-120003
事由:旨揭違規事實,案經貴單位辦理「鵬園水處理廠至二號門供水管路修繕工程」,查該工程未於開工前至本府環保局申報繳交空污費(開工日期為107年10月25日,申報日期為107年11月27日,逾期日期為33天,空污費為10萬164元),明顯已逾法規規定30日之期限,本案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16條第2項,並依同法第74條第1項規定裁處罰鍰。
不須改善 1,5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12-08
(2017-11-16)
屏東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12月3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106-120002
事由:工程施工期間未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規定施作,物料堆置:防塵布、防塵網未完全覆蓋堆置之物料或破損,致影響防制效果,缺失點數扣4點。車行路徑:營建工地內之車行路徑實施面積未達標準80%、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粗級配舖設厚度不足以及舖面未清洗,致影響防制效果,缺失點數扣4點。工地出入口:車輛離開營建工地時未有效清洗車體及輪胎,其路面附著污泥,缺失點數扣4點,共計缺失點數扣12點,本案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相關規定。
限2017-12-31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09-13
(2016-11-16)
新竹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
文號:40-106-090006
事由:依據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北區環境督察大隊追查本縣關西鎮118縣道33K處旁邊坡崁遭人棄置廢棄物案中尋獲若干廢棄物來源辦理,經貴院證實為該院設施工程處(工程名稱:石園620B館3至4樓、各館安全門及112館修繕工程)之112館修繕工程產出之廢棄物(廢地毯…等),經查貴院設施工程處未依規定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清除處理該類廢棄物(前揭工程產出之廢棄物、廢地毯…等)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而由未取得經主管機關許可清除處理業者(前揭工程合約承攬廠商華大土木包工程有限公司,下稱華大公司)清除處理,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規定。
不須改善 20,000
無分期已繳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