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1-12 (2024-10-15)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11月14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文號:40-113-110022 事由:案經本局於113年10月15日派員前往本市龍潭區龍新路竹窩段181巷121號稽查,貴廠於該址從事塑膠製品製造業,現場堆放數十包以太空包盛裝廢塑膠混合物(廢棄物代碼:D-0299),查該批廢棄物無防止地面水、雨水及地下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 |
否 |
限2024-11-14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2,000 無分期已繳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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