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力旺環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單位基本資料

企業統一編號: 29097094
管制編號: H50A0204
事業名稱: 合力旺環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事業地址: 桃園市龍潭區三和里楊銅路一段三三三號
所在工業區: 非屬工業區類
產業類型: 黏土建築材料製造業
排放申報類型: 空氣污染;水污染;廢棄物
空氣污染解除列管日期: 2019-07-04
水污染解除列管日期: 2016-12-29
廢棄物解除列管日期: 2023-05-25
資料日期: 2024-05-12
即時監測資料來源:切換為地方環保局資料

裁罰紀錄

裁罰/違規日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逆向排序
2015-04-30
(2015-03-18)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04-040039
不須改善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6-01-12
(2015-10-01)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3項
文號:20-105-010006
不須改善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7-11-14
(2017-11-06)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16條第2項
文號:20-106-110021
事由:貴公司領有本府核發固定污染源「磚瓦(紅磚)製品製造程序(M01)」操作許可證,證號:H4696-07號。依本府105年6月30日府環空字第1050160330號函(105年7月5日送達),貴公司結算至105年第1季之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防制費(以下簡稱空污費)經本府審查核算後,應補繳新台幣1萬4,380元整,並限期於105年10月5日前應完成補繳作業。貴公司未依空氣污染防制法規定於期限內繳納費用,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16條第2項規定,爰依同法第55條及「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污染程度因子(A):違反者由各級主管機關依個案污染程度自行裁量,A=1;危害程度因子(B):1;污染特性(C):違反本法發生日(含)前一年內違反相同條款累積次數:1次(106年10月5日),罰鍰計算:A*B*C*10萬」合計處新臺幣10萬元罰鍰。
不須改善 100,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09-05-25
(2009-04-21)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限改日期:098年07月20日。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文號:20-098-050008
限2009-07-2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2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3-11-06
(2013-10-02)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3條第4項
文號:20-102-110001
不須改善 2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4-01-21
(2013-12-03)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03-010034
不須改善 200,000
已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4-02-05
(2014-01-14)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文號:20-103-020001
不須改善 200,000
已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5-09-23
(2015-08-20)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04-090030
不須改善 2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4-02-05
(2014-01-14)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0元整,勒令固定污染源「磚瓦(紅磚)製品製造程序」停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03-020002
不須改善 300,000
已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4-03-25
(2014-01-18)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文號:20-103-030016
不須改善 3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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