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泰事業有限公司

單位基本資料

企業統一編號: 54516671
管制編號: H50A8842
事業名稱: 嘉泰事業有限公司
事業地址: 桃園市龍潭區高原里中原路二段五四五巷一二八號
所在工業區: 非屬工業區類
產業類型: 預拌混凝土製造業
排放申報類型: 空氣污染;水污染;廢棄物
資料日期: 2024-03-24
即時監測資料來源:切換為地方環保局資料

裁罰紀錄

裁罰/違規日正向排序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
2019-05-13
(2019-03-29)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期貴公司108年7月1日前完成改善,並檢送改善完成證明文件報請本府查驗,未於期限屆滿前提報改善證明文件者,視為未完成改善,屆期未補正或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08年07月0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第1項第2款,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第1項第3款
文號:20-108-050028
事由:貴公司領有本府所核發之固定污染源「混凝土拌合程序(含堆置場)(M01)」操作許可證,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8年3月29日現場稽查時,依據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以下簡稱逸散管理辦法)查核結果如下: (一)運輸車輛通行之路徑及區域採混凝土舖設,惟有明顯路面色差(缺失4點)。 (二)運輸車輛離開公私場所前,未依本辦法第6條第3款規定以加壓沖洗設備清洗車體及輪胎(缺失10點)。 (三)以上共計缺失點數14點,違規事實明確,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及逸散管理辦法規定。
限2019-07-01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9-04-15
(2019-02-13)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期貴公司108年6月28日前完成改善,並檢具改善證明文件送至本府報請查驗,屆期未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08年06月28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08-040009
事由:貴公司領有本府核發之固定污染源「混凝土拌合程序(含堆置場)(M01)」操作許可證(證號:操證字第H6307-00號),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於108年2月13日至貴公司進行查核,查核時發現貴公司增設顎碎機、篩選機及1處堆置場,皆與許可證(頁次:5/18)核定之製程流程圖不符,貴公司未依許可證內容操作,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限2019-06-28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