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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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2 (2024-10-01)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3項 文號:20-114-020005 事由:貴公司龍潭園區廠領有固定污染源「鍋爐蒸氣產生程序(M01)」操作許可證(竹環科操證字第HS301-02號),許可證有效期限自113年11月18日起至118年11月17日止。 查貴公司龍潭園區廠前述製程屬「第一、二批公私場所應定期檢測及申報之固定污染源」管制對象,其污染源E001燃氣鍋爐之排放管道P001,檢測頻率為第3級,需每年進行定期檢測(粒狀污染物、硫氧化物及氮氧化物);經查貴公司第一次檢測於110年7月30日(季別:七月至九月)執行定期檢測,依法應與第一次例行性定期檢測之相同季別期間內執行定期檢測;惟查貴公司未於113年7月1日至113年9月30日期間進行定期檢測,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3項暨「固定污染源自行或委託檢測及申報管理辦法」第3條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2-09-13 (2022-08-18)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10月31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2項 文號:40-111-090016 事由:本局於111年8月18日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保護許可管理資訊系統,貴公司龍潭園區廠(管制編號:H50B1704)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下稱廢清書)於111年6月6日核准在案,廢清書所登載資本額為1,800,000,000元,且貴公司龍潭園區廠廢水處理程序(製程代碼:370001)產生有機性污泥(廢棄物代碼:D-0901)或食品加工污泥(廢棄物代碼:R-0902)兩者擇一申報,最大月產量為197.07公噸,已逾100公噸,依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規定應設置至少乙級以上處理技術員1人,再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專責人員設置動態紀錄,貴公司龍潭園區廠迄今未設置廢棄物專業技術人員並經審核通過,核已違反上開規定。 |
否 |
限2022-10-31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0-12-14 (2020-11-23)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09-120047 事由:案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9年11月3日環署督字第1091187173號函,專案編號:EP1090304)針對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與網路申報資料進行勾稽(勾稽區間:108年1月至12月),發現貴事業上網申報108年6月至12月之有機性污泥(D-0901)產出量、貯存量及清理量質量平衡有異常情形,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