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豐環保工程有限公司

單位基本資料

企業統一編號: 70672753
管制編號: H5107764
事業名稱: 營豐環保工程有限公司
事業地址: 桃園市平鎮區快速路一段三九九巷一九九號
所在工業區: 非屬工業區類
產業類型: 非有害廢棄物處理業
排放申報類型: 空氣污染;廢棄物
資料日期: 2025-12-14
即時監測資料來源:切換為地方環保局資料

裁罰紀錄

裁罰/違規日正向排序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
2025-10-29
(2025-10-22)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第3條
文號:44-114-100017
事由:1.貴事業領有桃園市政府核發之廢棄物處理許可證(許可證號:112桃園市廢乙處字第0135-2號),應依廢棄物清理法相關規定辦理。 2.依據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授權訂定「以網路傳輸 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 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三規定,貴事業應確實填報廢棄物實際處理完成日期,惟經本局勾稽貴事業申報之營運紀錄編號:H51077641140900002逾30日處理完成,貴事業遲至114年10月22日異動申報情形,將完成處理日期自114年9月29日修正為114年8月29日,有關申報資料有錯誤,核已違反上述規定。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5-09-30
(2025-06-24)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40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
文號:44-114-090014
事由:1.查貴事業領有桃園市政府核發之廢棄物處理許可證(許可證號:112桃園市廢乙處字第0135-2號),應依廢棄物清理法相關規定辦理。 2.依據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授權訂定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清除、處理機構應依本法及其相關規定及審查通過之申請文件內容辦理。」,查貴事業領有之許可證附錄三已明確登載資源化產品限制使用地點:「不得位於依都市計畫法劃定為農業區、保護區;不得位於依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劃定為特定農業區、一般農業區及其他使用分區內之農牧用地、林業用地、養殖用地、國土保安用地、水利用地,及上述分區內暫未依法編定用地別之土地範圍內。」,查貴事業自114年2月26日起至114年3月24日止,派遣弘聖開發有限公司載運共計25趟車次,合計372.52 噸之磚砂混合物,載至本市龍潭區八德段327地號農牧用地( 即龍潭區聖亭路八德段451巷130號附近)堆置,並簽訂買賣合約及出車紀錄供本局確認,核已違反上述規定。
不須改善 24,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2-01-13
(2021-12-24)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
文號:44-111-010005
事由:貴公司領有桃園市政府核發之廢棄物處理許可證(許可證號:109桃廢處字第0024-12號),應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授權訂定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略以):「清除、處理機構…,應依本法及其相關規定及審查通過之申請文件內容辦理。」,經本局110年12月24日派員前往,貴公司將R-0201堆置於緊急應變貯存區,查許可證內容:「當(D-0299)貯存量大於200公噸時,申請啟用D-0299緊急應變貯存區…」,顯與許可內容不符,核已違反上開規定。
不須改善 12,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1-08-08
(2021-01-08)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4-110-080006
事由:貴事業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之適用對象(公告事項一(十五)公民營廢棄物處理機構),應依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暨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審查管理辦法第6條規定辦理。另經本局針對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與網路申報資料進行勾稽(勾稽區間:108年4月~109年8月),發現貴事業於108年6月申報無機性污泥(D-0902)及109年7月申報廢塑膠混合物(D-0209)產出量已逾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每月最大產出量(0.563公噸及727.5公噸)百分之十,核已違反前開規定。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1-07-20
(2021-06-24)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第8條
文號:44-110-070020
事由:貴事業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7年11月27日環署廢字第1070095425號修正公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事業」之適用對象[公告事項一、(十五)公民營廢棄物處理機構],應依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暨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8年9月26日環署廢字第1080069918號函修正「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八、(三)規定辦理,經查詢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貴事業產品申報異常,復經貴事業函復且經本局查詢後已完成修正,惟貴事業申報資料錯誤之事實,仍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1-03-04
(2021-02-26)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
文號:44-110-030001
事由:貴公司領有桃園市政府核發之廢棄物處理許可證(許可證號:109桃廢處字第0024-12號),應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授權訂定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略以:「清除、處理機構…,應依本法及其相關規定及審查通過之申請文件內容辦理。」,經查現場緊急應變貯存區已有堆置D-0299並已大於200公噸,經查許可內容,上開區域啟用應先函文主管機關備查,惟貴公司並未函文桃園市政府備查即逕行使用上開區域,核已違反前開規定。
不須改善 12,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0-04-28
(2020-04-24)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1條第4項
文號:40-109-040036
事由:依處理機構錄影系統設置要求,營豐公司應保存6個月紀錄,查現場紀錄,108年10月25日至同年11月19日皆無畫面,營豐公司未檢具畫面資料報桃園市政府核准,核已違反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1條第4項規定。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0-04-28
(2020-04-24)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
文號:40-109-040037
事由:營豐公司領有桃園市政府核發之乙級廢棄物處理許可證(證號:106桃廢處字第0024-11號),應依審查通過之申請文件內容辦理,惟現場衍生廢棄物D-0299因去化受阻堆置於場內空地,與許可廠區配置不符,核已違反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
不須改善 12,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0-04-23
(2020-01-20)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
文號:40-109-040032
事由:營豐環保工程有限公司109年1月份銷售資源化產品(砂石及磚石混合物料)予興茂實業有限公司,查營豐公司甲級廢棄物處理機構許可證(證號:106桃廢處字第0035-5號)內容,前開產品銷售流向、對象應為非金屬礦物製品製造業或其他製造業,惟興茂實業有限公司似無製作非金屬礦物製品,僅有清運行為,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規定,本局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項第1款規定處分。
不須改善 12,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9-08-28
(2018-11-01)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3項
文號:40-108-080054
事由: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3項規定:「第一項機構每月實際清除、處理量總額得有許可該項廢棄物清除、處理量上限百分之十之容許差值。」,經查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申報資料,發現貴公司於107年11月處理土木或建築廢棄物混合物(D-0599)量為8,252.43噸,已超過處理量上限百分之十之容許差值(許可處理量7,500),核已違反前開規定。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6-06-22
(2015-12-09)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
文號:44-105-060013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5-09-09
(2015-07-26)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空氣污染行為管制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
文號:20-104-090019
不須改善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5-07-01
(2015-06-05)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0-104-070004
不須改善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0-08-31
(2010-08-12)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文號:41-099-081636
不須改善 1,200
無分期已繳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