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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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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5-12 (2020-04-29)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05月14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9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 文號:23-109-050002 事由:(1)物料堆置:未依規定採行覆蓋防塵布、防塵網或配合噴灑化學穩定劑等設施之一者,未符合管理辦法第7條規定,記缺失10點。(2)車行路徑: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未採行防制設施,未符合管理辦法第8條規定,記缺失10點。(3)裸露地表:營建工地裸露地表未採行管理辦法第9條第1項第1款至第6款規定防制措施之一,未符合管理辦法第9條規定,記缺失10點。(4)工地出入口:車輛離開營建工地時未有效清洗車體及輪胎,其表面附著污泥,未符合管理辦法第10條規定,記缺失4點。 |
否 |
限2020-05-14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