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2-22 (2021-12-01) |
新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11-020019 事由:本局於110年12月1日勾稽110年1月至110年9月網路申報及110年12月1日派員稽查,發現該廠廢氣處理程序(000004)及其他食品製造程序(080999)產出D-1504(非有害有機廢液或廢溶劑)及R-1702(廢食用油),申報產出、貯存、清除情形與實際情形不符。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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