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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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31 (2024-04-15)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07月15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 文號:40-113-050059 事由:於113年4月2日以報單第DA/BE/13/133/V3321號報運出口ABS FLAKES一批,共計2貨櫃 (貨櫃號碼:TLLU4320647及 CMAU8915390),重量為50,390 KGM,業由環境部環境管理署中區環境管理中心會同財政部關務署臺中關及貴公司代表人員至中國貨櫃場10號碼頭貨櫃集散站辦理現場查驗,據貴公司代表表示2貨櫃內的盛裝物品均為一致,經查驗貨櫃(櫃號CMAU8915390),貨櫃內為廢塑膠(PS)粉狀物、非屬單一塑膠材質及單一型態廢塑膠(混雜塑膠碎片、袋狀及塊狀等),另雜夾廢鉛蓄電池,查該批貨物並無申請事業廢棄物輸出許可相關文件。貴事業未向主管機關申請核發許可文件逕行輸出事業廢棄物,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規定。 |
否 |
限2024-07-15前改善 待改善 |
120,000 分期繳款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