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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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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9 (2025-02-18)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520000元整,命貴公司金屬軋造程序停工。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14-030015 事由: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14年2月13日及2月18日派員至本市平鎮區洪圳路326號稽查,貴公司從事「金屬製品製造業」(金屬軋造程序),查貴公司製程:鋼胚原料>軋延用加熱爐(污染源)>軋鋼機>拉伸>冷卻>剪裁>產品鋼筋;另貴公司提供113年度軋延用加熱爐(污染源)使用之天然氣 (能源)使用量(783萬4,920立方公尺)、實際生產量(21萬 7,328.9公噸)。查貴公司係屬環境部公告之第4批第1類軋鋼 業及其他具有下列製造程序之行業(金屬軋造程序),惟貴公司未取得設置及操作許可證即逕行設置及操作。 |
否 | 不須改善 |
5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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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3-04 (2021-01-11)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02月22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 文號:40-110-030009 事由:露天貯存其軋鋼產出之廢鐵(鐵屑),其貯存地點未有防止地面水、雨水及地下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 |
否 |
限2021-02-22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