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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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3-31 (2015-03-09)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4年03月27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104-030014 |
否 |
限2015-03-27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5-03-31 (2015-03-28)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4年03月27日。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104-030015 陳情或撤銷結果:陳情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受處分人表示將來改善之意,本府同意撤銷 |
是 |
限2015-03-27前改善 不須改善 |
100,000 不須繳納 |
2015-03-31 (2015-03-29)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4年03月27日。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104-030016 陳情或撤銷結果:陳情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受處分人表示將來改善之意,本府同意撤銷 |
否 |
限2015-03-27前改善 不須改善 |
100,000 不須繳納 |
2015-03-31 (2015-03-30)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4年03月27日。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104-030017 |
否 |
限2015-03-27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