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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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0 (2024-06-17)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594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08月16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13-080031 事由:貴廠係從事造紙業(廢紙使用達60%以上),領有本府核發之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文件)(桃市環排許字第H0357-14號),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13年6月17日派員至貴廠放流口採樣檢測結果,懸浮固體:14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30mg/L)。 |
否 |
限2024-08-16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594,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4-05-23 (2024-04-18)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36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13-050026 事由:貴廠領有本府核發之固定污染源「鍋爐發電程序(含事業廢棄物再利用或處理程序)-鍋爐汽電共生程序(M03),操證字第:H6287-04號、燃證字第H322-03號」操作許可證,該製程屬於環保署公告第4、5批公私場所應設置連續自動監測設施及與主管機關連線之固定污染源,本府環保局於113年4月18日派員至貴廠(桃園市新屋區永安里永福路281號、281之1號、306號)稽查,查貴廠排放管道P301之氮氧化物於112年11月15日18時(53.15 ppm)、19時(145.1 ppm)、20時(152.8 ppm)、21時(85.73 ppm)有4筆實際超標之情形(排放標準43 ppm);另查超標期間每日校正報告各監測項目之零點全幅偏移測試符合法規規格值,測值皆屬有效數據,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及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13條第1項第2款,氣狀污染物之監測數據,其1小時紀錄值高於排放標準值之累積時間不得超過2小時之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3,6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4-05-13 (2024-04-18)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3項 文號:20-113-050011 事由:一、貴廠領有本府核發固定污染源「鍋爐發電程序(含事業廢棄物再利用或處理程序)-鍋爐汽電共生程序(M01)」操作許可證(操證字H1570-15號、燃證字H298-03號),許可證有效期限自112年9月8日起至116年6月22日止。 二、查貴廠前述製程屬環境部公告「第一批公私場所應設置連續自動監測設施及與主管機關連線之固定污染源」管制對象。本府環保局於113年4月18日派員至現場稽查,查貴廠排放管道P002,112年第三季不透光率有效監測時數百分率為80.15%,未達法規規範95%,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3項及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連續自動監測設施管理辦法第18條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4-05-13 (2024-04-18)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3項 文號:20-113-050012 事由:一、貴廠領有本府核發固定污染源「鍋爐發電程序(含事業廢棄物再利用或處理程序)-鍋爐汽電共生程序(M01)」操作許可證(操證字H1570-15號、燃證字H298-03號),許可證有效期限自112年9月8日起至116年6月22日止。 二、查貴廠前述製程屬環境部公告「第一批公私場所應設置連續自動監測設施及與主管機關連線之固定污染源」管制對象。本府環保局於113年4月18日派員至現場稽查,查貴廠排放管道P002,112年第三季二氧化硫有效監測時數百分率為80.31%,未達法規規範95%,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3項及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連續自動監測設施管理辦法第18條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4-05-13 (2024-04-18)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3項 文號:20-113-050013 事由:一、貴廠領有本府核發固定污染源「鍋爐發電程序(含事業廢棄物再利用或處理程序)-鍋爐汽電共生程序(M01)」操作許可證(操證字H1570-15號、燃證字H298-03號),許可證有效期限自112年9月8日起至116年6月22日止。 二、查貴廠前述製程屬環境部公告「第一批公私場所應設置連續自動監測設施及與主管機關連線之固定污染源」管制對象。本府環保局於113年4月18日派員至現場稽查,查貴廠排放管道P002,112年第三季氮氧化物有效監測時數百分率為80.31%,未達法規規範95%,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3項及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連續自動監測設施管理辦法第18條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4-05-13 (2024-04-18)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3項 文號:20-113-050014 事由:一、貴廠領有本府核發固定污染源「鍋爐發電程序(含事業廢棄物再利用或處理程序)-鍋爐汽電共生程序(M01)」操作許可證(操證字H1570-15號、燃證字H298-03號),許可證有效期限自112年9月8日起至116年6月22日止。 二、查貴廠前述製程屬環境部公告「第一批公私場所應設置連續自動監測設施及與主管機關連線之固定污染源」管制對象。本府環保局於113年4月18日派員至現場稽查,查貴廠排放管道P002,112年第三季氧氣有效監測時數百分率為80.31%,未達法規規範95%,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3項及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連續自動監測設施管理辦法第18條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4-05-13 (2024-04-18)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3項 文號:20-113-050015 事由:一、貴廠領有本府核發固定污染源「鍋爐發電程序(含事業廢棄物再利用或處理程序)-鍋爐汽電共生程序(M01)」操作許可證(操證字H1570-15號、燃證字H298-03號),許可證有效期限自112年9月8日起至116年6月22日止。 二、查貴廠前述製程屬環境部公告「第一批公私場所應設置連續自動監測設施及與主管機關連線之固定污染源」管制對象。本府環保局於113年4月18日派員至現場稽查,查貴廠排放管道P002,112年第三季排放流率有效監測時數百分率為80.31%,未達法規規範95%,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3項及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連續自動監測設施管理辦法第18條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4-05-13 (2024-04-18)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3項 文號:20-113-050016 事由:一、貴廠領有本府核發固定污染源「鍋爐發電程序(含事業廢棄物再利用或處理程序)-鍋爐汽電共生程序(M03)」操作許可證(操證字H6267-04號、燃證字H322-03號),許可證有效期限自113年2月5日起至116年12月28日止。 二、查貴廠前述製程屬環境部公告「第一批公私場所應設置連續自動監測設施及與主管機關連線之固定污染源」管制對象。本府環保局於113年4月18日派員至現場稽查,查貴廠排放管道P301,112年第三季不透光率有效監測時數百分率為80.18%,未達法規規範95%,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3項及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連續自動監測設施管理辦法第18條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4-05-13 (2024-04-18)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3項 文號:20-113-050017 事由:一、貴廠領有本府核發固定污染源「鍋爐發電程序(含事業廢棄物再利用或處理程序)-鍋爐汽電共生程序(M03)」操作許可證(操證字H6267-04號、燃證字H322-03號),許可證有效期限自113年2月5日起至116年12月28日止。 二、查貴廠前述製程屬環境部公告「第一批公私場所應設置連續自動監測設施及與主管機關連線之固定污染源」管制對象。本府環保局於113年4月18日派員至現場稽查,查貴廠排放管道P301,112年第三季二氧化硫有效監測時數百分率為80.34%,未達法規規範95%,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3項及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連續自動監測設施管理辦法第18條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4-05-13 (2024-04-18)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3項 文號:20-113-050018 事由:一、貴廠領有本府核發固定污染源「鍋爐發電程序(含事業廢棄物再利用或處理程序)-鍋爐汽電共生程序(M03)」操作許可證(操證字H6267-04號、燃證字H322-03號),許可證有效期限自113年2月5日起至116年12月28日止。 二、查貴廠前述製程屬環境部公告「第一批公私場所應設置連續自動監測設施及與主管機關連線之固定污染源」管制對象。本府環保局於113年4月18日派員至現場稽查,查貴廠排放管道P301,112年第三季氮氧化物有效監測時數百分率為80.34%,未達法規規範95%,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3項及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連續自動監測設施管理辦法第18條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4-05-13 (2024-04-18)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3項 文號:20-113-050019 事由:一、貴廠領有本府核發固定污染源「鍋爐發電程序(含事業廢棄物再利用或處理程序)-鍋爐汽電共生程序(M03)」操作許可證(操證字H6267-04號、燃證字H322-03號),許可證有效期限自113年2月5日起至116年12月28日止。 二、查貴廠前述製程屬環境部公告「第一批公私場所應設置連續自動監測設施及與主管機關連線之固定污染源」管制對象。本府環保局於113年4月18日派員至現場稽查,查貴廠排放管道P301,112年第三季氧氣有效監測時數百分率為80.34%,未達法規規範95%,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3項及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連續自動監測設施管理辦法第18條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4-05-13 (2024-04-18)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3項 文號:20-113-050020 事由:一、貴廠領有本府核發固定污染源「鍋爐發電程序(含事業廢棄物再利用或處理程序)-鍋爐汽電共生程序(M03)」操作許可證(操證字H6267-04號、燃證字H322-03號),許可證有效期限自113年2月5日起至116年12月28日止。 二、查貴廠前述製程屬環境部公告「第一批公私場所應設置連續自動監測設施及與主管機關連線之固定污染源」管制對象。本府環保局於113年4月18日派員至現場稽查,查貴廠排放管道P301,112年第三季排放流率有效監測時數百分率為80.34%,未達法規規範95%,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3項及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連續自動監測設施管理辦法第18條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3-12-27 (2023-11-06)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402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12月29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12-120026 事由:貴廠係從事造紙業(廢紙使用達60%以上),領有本府核發之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文件)(桃市環排許字第H0357-14號),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12年11月6日派員至貴廠放流口採樣檢測結果,懸浮固體:448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30mg/L),生化需氧量:64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30mg/L),化學需氧量:356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180mg/L),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
否 |
限2023-12-29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6,402,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3-12-04 (2023-09-21)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240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01月1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12-120003 事由:貴廠領有本府核發鍋爐發電程序(含事業廢棄物再利用或處理程序)-鍋爐汽電共生程序(M06)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操證字第H6882-02號),案經環境部環境管理署北區環境管理中心於112年9月21至22日執行督察,污染源-循環流體床鍋爐(E607)操作中,執行排放管道編號P601空氣污染物戴奧辛採樣檢測,經檢測不合格。 |
否 |
限2024-01-15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24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3-11-28 (2023-10-13)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12-110015 事由:貴公司領有本府核發之固定污染源「鍋爐發電程序(含事業廢棄物再利用或處理程序)-鍋爐汽電共生程序(M01),操證字號:H1570-15號」,該程序應依「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連續自動監測設施管理辦法」進行連續自動監測,本府環保局於112年10月13日派員至貴公司稽查,發現貴公司排放管道P002之不透光率於4月27日累積超限55筆,違反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附表,粒狀污染物每日不透光率6分鐘監測值超過20%之累積時間不得超過4小時之規定(換算每日不得超過40筆),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及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13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處分。 |
否 | 不須改善 |
3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3-06-17 (2023-04-11)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594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06月08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12-060026 事由: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12年4月11日派員至貴廠放流口採樣檢測結果,懸浮固體:147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30mg/L)。 |
否 |
限2023-06-08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594,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2-12-08 (2022-08-18)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275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8條 文號:30-111-110012 事由:本局於111年8月18日派員前往稽查,於貴事業自動連續監測設施之數據接受收電腦進行查核,於11:05-11:30進行斷電及導電度及pH測試,發現該事業監測系統顯示值9.40,狀態代碼顯示正常代碼10,未顯示超限值11,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第18條所訂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8條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27,5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2-10-14 (2022-07-26)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3780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09月2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11-100022 事由:貴廠係從事造紙業(廢紙使用達60%以上),領有本府核發之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文件)(桃市環排許字第H0357-13號),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11年7月26日派員至貴廠放流口採樣檢測結果,水溫:38.3℃,懸浮固體:36.8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水溫:38.0℃,懸浮固體:30mg/L)。 |
是 訴願駁回 |
限2022-09-25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378,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2-05-28 (2022-01-14)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840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01月2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文號:30-111-050026 事由:未採取維護及防範措施,未收集處理疏漏至作業環境之污染物或廢(污)水,亦未記錄疏漏日期、時間、原因、水量及收集處理情形。 |
否 |
限2022-01-21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84,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1-08-31 (2021-08-31)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3項,事業廢棄物輸入輸出管理辦法第29條第1項 文號:40-110-080063 事由:貴公司領有桃園市政府核發之廢棄物輸入許可(貨品進口同意書號碼:EPHHA191118020、申請序號:HA1081118A02),應依事業廢棄物輸入輸出管理辦法第29條第1項規定:「依本辦法申請並經許可者,其進行廢棄物輸入輸出相關作業時,應依審查通過之申請書件及許可文件內容辦理,不得為未經許可之事項。」;依據財務部關務署臺中關110年8月11日中普業一字第1101016877號函,貴事業於110年6月23日以進口報單第DA/BC/10/037/J4824號向財務部關務署臺中關報運進口貨物一批,惟運送港口非屬核可文件所核准之抵達口岸,核已違反前開規定。 另依據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3年12月3日環署廢字第1030099825號函釋略以,廢棄物運抵我國後,即使未辦理報關或通關進口,在實務上仍屬廢棄物輸入行為;再依據110年6月24日財政部關務署台中關事業廢棄物判定通聯單[案號:(110)中進估傳字第0048號],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中區環境督察大隊判定結果,貴公司違反事業廢棄物輸入輸出管理辦法第29條第1項規定之事實明確,本局仍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第3款規定裁處。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0-12-26 (2020-11-25)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09-120074 事由:廢棄物貯存區之廢紙混合物(廢棄物代碼:D-0699)未有防止地面水、雨水及地下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0-07-27 (2019-10-07)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09-070045 事由:貴公司空氣污染防制設備之其脈動式袋式集塵器(A303)壓降值為195.3mmH2O,未依本府核發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內容操作(許可範圍:80~150mmH2O)。 |
否 | 不須改善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9-10-18 (2019-08-19)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 文號:40-108-100034 事由:殘留染料之未清洗貝克桶空桶未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清除、處理該類廢棄物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9-08-20 (2018-12-15)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1款 文號:22-108-080101 陳情或撤銷結果:資料鍵入錯誤,另行處分 事由:複查至同一地點量測均能音量為56.9分貝,仍未符合噪音管制標準(52分貝),超出管制標準4.9分貝。 |
否 | 不須改善 |
12,000 不須繳納 |
2019-08-20 (2018-12-20)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24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1款 文號:22-108-080102 陳情或撤銷結果:資料鍵入錯誤,另行處分 事由:複查至同一地點量測均能音量為58.1分貝,仍未符合噪音管制標準(52分貝),超出管制標準6.1分貝。 |
否 | 不須改善 |
24,000 不須繳納 |
2019-08-07 (2018-09-03)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1款 文號:22-108-080013 事由:複查至同一地點量測均能音量為69.1分貝,仍未符合噪音管制標準(65分貝),超出管制標準4.1分貝。 |
否 | 不須改善 |
12,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9-08-07 (2018-12-22)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1款 文號:22-108-080009 事由:至告發初測地點量測均能音量為52.8分貝,仍未符合前述噪音管制標準(52分貝),超出管制標準0.8分貝。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9-08-02 (2018-09-21)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1款 文號:22-108-080007 事由:至告發初測地點量測均能音量為66.9分貝,仍未符合前述噪音管制標準(65分貝),超出管制標準1.9分貝。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9-07-30 (2018-12-04)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24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1款 文號:22-108-070160 陳情或撤銷結果:資料鍵入錯誤,另行處分 事由:複查至同一地點量測均能音量為57.8分貝,仍未符合噪音管制標準(52分貝),超出管制標準5.8分貝。 |
否 | 不須改善 |
24,000 不須繳納 |
2018-12-04 (2018-05-28)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1款 文號:22-107-120032 事由:於107年5月28日19時6分派員前往複查,至周界量測均能音量為57.9分貝,仍未符合前述噪音管制標準(57分貝),超出管制標準0.9分貝。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8-09-21 (2018-07-05)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文號:41-107-090006 事由:稽查時見得廠內陸續有塑膠袋、塑膠粒、塑膠片等物品飛散至廠外,污染地面、水溝 |
否 | 不須改善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8-07-26 (2018-05-01)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1款 文號:22-107-070124 事由:限期改善,派員複查,於同一地點量測均能音量,仍未符合前述噪音管制標準第4條規定之工廠晚間第三類噪音管制標準。 |
否 | 不須改善 |
12,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7-12-12 (2017-11-21)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依空氣汙染防制法第57條規定命「固定污染源-鍋爐汽電共生程序(M03)」停工及限期於107年3月12日前申請取得操作許可證。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06-110031 事由:貴公司(新屋廠)固定污染源「鍋爐發電程序-鍋爐汽電共生程序(M03)」未取得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即逕行操作,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7-11-03 (2017-09-22)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06-110002 事由:貴公司新屋廠內廢塑膠混合物(D-0299)之貯存位置與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所載內容不符。 |
否 | 不須改善 |
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6-04-29 (2016-04-12)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05-040021 |
否 | 不須改善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5-02-05 (2014-12-18)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04-020025 |
否 | 不須改善 |
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4-12-27 (2014-07-17)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0-103-120021 |
是 | 不須改善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4-09-17 (2014-08-04)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3年10月08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03-090032 |
否 |
限2014-10-08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2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4-04-10 (2014-03-07)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7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03-040018 |
否 | 不須改善 |
17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4-01-06 (2013-11-19)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3年01月24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03-010014 |
否 |
限2014-01-24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3-08-08 (2013-07-01)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7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文號:30-102-080010 |
否 | 不須改善 |
7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3-07-03 (2013-05-24)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6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02-070005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2-08-26 (2012-07-19)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23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01-080045 |
否 | 不須改善 |
23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1-10-18 (2010-12-01)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 文號:40-100-100046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09-12-18 (2009-09-08)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099年01月26日。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3項,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連續自動監測設施管理辦法第14條 文號:20-098-120023 |
否 |
限2010-01-26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09-02-23 (2008-12-19)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098年05月25日。 法規: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連續自動監測設施管理辦法第14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3項 文號:20-098-020016 陳情或撤銷結果:陳情撤銷,依貴公司98年3月25日永餘工紙(新)字第980316號函經重新審查認定有理由撤銷原處分 |
否 | 限2009-05-25前改善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08-08-19 (2008-07-06)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097-080061 |
否 | 不須改善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