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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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8-18 (2021-04-28)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350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04月28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10-080024 事由:貴公司於本市大溪區浮筧街250巷109號從事食品製造業,係屬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及定義列管之事業,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0年4月28日派員於貴公司承受水體前進行採樣檢測,檢測結果pH 值:5.1、化學需氧量:7630mg/L、懸浮固體:167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pH值:6-9、化學需氧量:100mg/L、懸浮固體:30mg/L)。 |
否 |
限2021-04-28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350,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