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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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1 (2024-03-01)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2項 文號:40-113-050023 事由: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規定:「有害事業廢棄物之貯存方法,除生物醫療廢棄物之廢尖銳器具及感染性廢棄物外,應符合下列規定:...貯存以1年為限,其須延長者,應於期限屆滿2個月前向貯存設施所在地之地方主管機關申請延長,並以一次為限,且不得超過1年...」,貴事業為已取得桃園市政府事業核准之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應依前開規定辦理。 二、依據本局勾稽貴事業於「環境部資源循環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申報」中之申報資料(勾稽區間:112年2月至113年3月),貴公司產出之有害事業廢棄物[電鍍製程之廢水處理污泥(代碼:A-8801)],於勾稽區間內無清運聯單紀錄,貴公司產出之有害事業廢棄物已超過貯存1年,未依規定完成清理,核已違反前開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1-07-13 (2021-07-06)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09月30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10-070037 陳情或撤銷結果:資料鍵入錯誤,另行處分 事由:經查貴公司新屋廠(管制編號:H52A4632,地址:桃園市新屋區社子里社子路92巷92弄19號)領有經桃園市政府所核發之「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桃市環排許字第H4614-00號)」且有效期限自110年3月11日起至115年3月10日止,經查貴公司新屋廠遲於110年6月8日至「桃園市事業廢棄物網路申請審查管理系統」提送「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申請,惟貴公司新屋廠未依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規定申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並經桃園市政府核准即逕行營運行為,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否 |
限2021-09-30前改善 不須改善 |
6,000 不須繳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