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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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1-22 (2017-11-15)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8條第2項,毒性化學物質運作及釋放量紀錄管理辦法第5條第1項 文號:34-106-110002 事由:經查貴公司新屋廠106年10月份毒性化學物質現場逐日運作紀錄表,於106年10月2日記錄運作(使用)89.6公斤,當日結餘(貯存)量計326.3公斤,惟查貴公司未於106年11月10日前依規定申報頻率(每月10日前)於毒性化學物質登記申報系統(業者端)完成申報前ㄧ個月(106年10月份)之運作紀錄。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