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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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4-08 (2020-02-01)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22條第1項 文號:30-109-040016 事由:貴事業係屬食品製造業,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93條第1項規定,貴事業應於每年1月31日前,申報7月至12月之檢測資料,經查貴事業申報日期為109年3月5日,已逾109年1月31日申報,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2條之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0-03-26 (2020-02-20)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04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9條第2項 文號:34-109-030004 事由:貴公司領有本府核發第四類毒性化學物質「乙腈」核可文件(證號:105-03-J0177),含量95至100%W/W,有效期間至113年1月20日,運作行為:使用、貯存。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9年2月20日派員前往貴公司稽查,經查貴公司運作紀錄109年1月「乙腈」結餘量4,513.45公克,稽查時2月3日使用1365.45公克,結餘量3,148公克,與運作紀錄相符,惟貴公司未依法於109年2月10日前完成前一月(1月)之運作量申報紀錄,屬有紀錄未申報行為,核已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9條第2項授權訂定之「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運作與釋放量紀錄管理辦法」第4條第1項規定 |
否 |
限2020-04-3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