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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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7-06 (2021-06-30)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09月30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10-070016 事由:(一)貴事業係屬「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授權訂定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之適用對象[公告事項一、(三十)長期照護(顧)、養護機構:從事提供長照服務、照顧服務並由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設立之機構。但依長期照顧服務法申設核准為居家式、社區式服務類機構者,不屬之。],應依規定提送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申請,並於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審查核准後,始得進行事業實質運作產生廢棄物之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之營運行為,先予敘明。 (二)經查貴事業遲於110年7月6日至「桃園市事業廢棄物網路申請審查管理系統」提送「事業廢清理計畫書」之申請,惟貴事業未依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規定申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並經桃園市政府核准即逕行營運行為,核已違反前開規定。 |
否 |
限2021-09-3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