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津實業有限公司

單位基本資料

企業統一編號: 22216362
管制編號: H5302607
事業名稱: 利津實業有限公司
事業地址: 桃園市觀音區觀音工業區經建三路二七號
所在工業區: 觀音工業區
產業類型: 未分類其他化學製品製造業
排放申報類型: 空氣污染;水污染;廢棄物;毒性化學物質
空氣污染解除列管日期: 2024-10-10
水污染解除列管日期: 2024-10-17
毒性污染物解除列管日期: 2024-09-30
資料日期: 2025-05-25
即時監測資料來源:切換為地方環保局資料

裁罰紀錄

裁罰/違規日正向排序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
2024-10-01
(2024-08-15)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文號:30-113-100005
事由: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3年8月15日派員至本市中壢區松江北路10號前雨水溝涵洞勘查,現場見有一股淡藍色廢水流出,經查貴公司所屬車輛(車牌號碼:AAH-505)於抽取元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廢蝕刻液過程中因疏忽,致桶槽閥門流出約5公升廢蝕刻液,現場清洗車輛上殘留之廢蝕刻液,致含廢蝕刻液之藍色清洗廢水流入本市中壢區定康路17號前之雨水溝,續流至本市中壢產業園區RD12雨水道,污染水污染管制區水體。
不須改善 3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2-04-14
(2021-08-04)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10月04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文號:30-111-040022
事由: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10年8月4日派員至貴公司稽查,現場有廢水暫存槽體4座,惟貴公司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內未有登載該4座廢水暫存槽體,未依許可文件運作。
限2021-10-04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2-02-21
(2021-07-07)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07月12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11-020016
事由: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10年6月17日派員至貴公司稽查,現場M02製程程序運作中,惟查空氣污染防制設備洗滌塔(A003)壓差值0mmH2O(許可範圍20~60mmH2O)未依核發之許可證內容進行操作,並限期完成改善;本府環境保護局續於110年7月7日至貴公司複查,現場M02製程程序運作中,惟洗滌塔(A003)壓差值為:0mmH2O(許可範圍20~60mmH2O),仍未符合許可證內容進行操作,未完成前開改善事項。
限2021-07-12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2-01-07
(2021-11-24)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04月08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11-010008
事由:貴公司原領有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鹼類化學製造程序-其他化學製品製造程序(M03)」操作許可證(環空操證字第H6860-00號),有效期限至115年1月18日止,惟經本局派員於110年11月24日至現場進行稽查作業,現場污染源運作中且E301反應槽只有1座、A007洗滌塔及A008洗滌塔係添加鹽酸,以上與許可核定內容不符,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規定。
限2022-04-08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2-01-06
(2021-11-24)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400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04月08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11-010006
事由:該廠原領有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事業廢棄物再利用或處理程序-其他廢料回收製造程序(M02)」操作許可證(環空操證字第H6202-01號),有效期限至111年10月25日止,惟經本局派員於110年11月24日至現場進行稽查作業,現場污染源運作中且以下事項與前述許可核定內容不相符:現場增加T046暫存槽、T048溶解槽、T45及T47壓濾機、E207烘乾包裝設備後段接篩選機;廢水廠廢氣導入A002洗滌塔,以上未核定於許可;A001洗滌塔係添加鹽酸、E205調勻設備區僅有5槽,以上與許可核定內容不符,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規定。
限2022-04-08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24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1-12-25
(2022-04-21)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1條第4項
文號:44-110-120016
事由:貴公司領有甲級事業廢棄物處理許可證(證號:110桃廢處字第0046-8號),應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授權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1條第4項:「處理機構應配合主管機關或其委託之機關進行錄製影像調閱檢視,並於錄影系統故障或無法清晰顯示內容時,應即時通報核發機關,並應於七日內完成修復。如無法於七日內完成復,應檢具書面資料報核發機關核准,並依核發機關核准之期限內完成修復。」規定辦理,貴公司未依本局核准之期限完成修復,核已違反前開規定。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1-12-10
(2021-08-06)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60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08月09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10-120011
事由:貴公司空氣污染防制設備洗滌塔(A002)壓差值0mmH2O(許可範圍40~120mmH2O)、洗滌塔(A003)壓差值0mmH2O(許可範圍20~60mmH2O)、洗滌塔(A005)壓差值2mmH2O(許可範圍4~12mmH2O),以上皆與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內容不符,未依核發之許可證內容進行操作,造成周界空氣污染。
限2021-08-09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1-11-28
(2021-06-17)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07月02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10-110029
事由:貴公司空氣污染防制設備洗滌塔(A002)壓差值0mmH2O(許可範圍40~120mmH2O)、洗滌塔(A003)壓差值0mmH2O(許可範圍20~60mmH2O)、洗滌塔(A005)壓差值0mmH2O(許可範圍4~12mmH2O),以上皆與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內容不符,未依核發之許可證內容進行操作,造成周界空氣污染。
限2021-07-02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1-06-27
(2021-06-11)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文號:44-110-060009
事由:貴事業係屬甲級事業廢棄物處理機構[領有甲級事業廢棄物處理許可證(證號:110桃廢處字第0046-8號)],應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授權訂定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第14條第5項規定:「於許可期限屆滿前,已逾許可期限屆滿前六個月至八個月內申請展延者, 核發機關於其許可期限屆滿日尚未作成准駁之決定時,應於許可期限屆滿日起停止營業。」,貴事業未於逾許可期限屆滿前6個月至8個月內申請展延,並經本局於110年6月11日前往貴事業查核其錄影系統時,發現貴事業於110年4月13日屆期後,110年4月14日至4月19日均有營業之情形,核已違反上開規定。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1-06-27
(2021-06-11)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文號:44-110-060010
事由:貴事業係屬甲級事業廢棄物處理機構[領有甲級事業廢棄物處理許可證(證號:110桃廢處字第0046-8號)],應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授權訂定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第31-1條暨同辦法附件二「處理機構錄影系統設置要求」管制類型第一類、甲級處理機構(物理處理者除外)之處理機構錄影系統管理要求。惟現場查核110年4月1日5號攝影機之回放紀錄,惟其影像模糊且未保持正確之角度(處理設備投入口、出料口),未符合上開規定。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1-02-19
(2021-02-03)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
文號:44-110-020003
事由:貴公司領有桃園市政府核發之廢棄物處理許可證(許可證號:109桃廢處字第0046-5號),應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授權訂定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規定略以:「…許可證記載事項中,機構名稱、地址、負責人姓名、住址及身份證明文件字號變更時,應於變更後三十日內,填具變更申請表,連同有關證明文件,辦理變更。」,經查貴公司負責人住址已於107年2月26日完成變更,雖於110年2月3日來函向桃園市政府辦理處理許可證變更申請,惟未依規定於變更後30日內提出變更申請,核已違反前開規定。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0-12-14
(2020-12-02)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5條
文號:44-109-120001
事由:貴公司領有桃園市政府核發之廢棄物處理許可證(許可證號:109桃廢處字第0046-5號),應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授權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5條規定略以:「清除、處理機構設置之清除、處理技術員未能從事業務或離職時,該機構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指定代理人並於十五日報請核發機關備查。...」,經查貴公司技術人員簡○○於109年10月14日離職,雖於109年12月1日來函向桃園市政府辦理處理許可證變更申請,惟未依規定指定代理人並於15日報請桃園市政府備查,核已違反前開規定。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9-03-29
(2018-07-18)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08-030028
事由:貴公司廠內製程區(E201)廢氣以氣罩收集、製程區(E203)廢氣收集管線破損,以上均未依本府核發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內容操作(密閉收集)。
不須改善 2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8-08-08
(2018-05-25)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7月0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07-080009
事由:貴公司廠內空氣污染防制設備洗滌塔(A006)之洗滌液pH值經現場實際量測為5.06,未依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內容操作(許可操作範圍值:6~8)。
限2018-07-05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8-06-13
(2018-06-13)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1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21條
文號:30-107-060017
事由:事業廠內廢水洩漏至工業區專用與水道
不須改善 21,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8-04-23
(2017-07-28)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8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文號:30-107-040014
事由:貴公司廠內製程脫水設施脫水後產生之廢液因收集不慎,導致廢液溢流至廠內雨水溝,後續流至廠外溝渠,致污染樹林溪,貴公司未立即採取緊急應變措施,且未於3小時內通知主管機關。
不須改善 108,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08-29
(2017-07-28)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768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06-080040
事由: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撤銷並另立裁處書,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
不須改善 6,768,000
不須繳納
2016-08-10
(2016-07-12)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
文號:44-105-080003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5-10-05
(2015-09-13)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7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文號:30-104-100003
不須改善 7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5-07-17
(2015-06-02)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文號:20-104-070036
不須改善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5-07-17
(2015-06-02)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04-070037
不須改善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4-03-11
(2013-11-29)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4-103-030001
不須改善 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4-01-02
(2013-11-19)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2年11月2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03-010001
限2013-11-21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4-01-02
(2013-11-19)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2年11月2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03-010003
限2013-11-21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2-12-13
(2012-11-22)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
文號:44-101-120002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0-07-08
(2010-06-21)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
文號:44-099-070008
不須改善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