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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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3-09 (2021-07-21)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07月22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文號:30-111-030013 事由: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10年7月21日派員並會同經濟部工業局觀音工業區服務中心污水處理廠人員至該工業區雨水放流口(RD01)稽查,現場稽查時有大量油污(疑似重油)殘留情形,後沿水路巡視至貴廠雨水放流口發現有大量油污殘留情形,經查貴廠因進行廠房拆除作業時不慎將廠內重油管線挖破(無法實際估算漏油量),導致重油流經廠內雨水溝再至觀音工業區雨水放流口(RD01)後續流至樹林溪,污染水污染管制區(樹林溪),污染水污染管制區水體。 | 否 | 限2021-07-22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30,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