侑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觀音廠

單位基本資料

企業統一編號: 34575118
管制編號: H5303588
事業名稱: 侑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觀音廠
事業地址: 桃園市觀音區樹林里工業三路十一號
所在工業區: 觀音工業區
產業類型: 未分類其他基本金屬製造業
排放申報類型: 空氣污染;水污染;廢棄物
水污染解除列管日期: 2023-05-15
資料日期: 2024-05-05
即時監測資料來源:切換為地方環保局資料

裁罰紀錄

裁罰/違規日正向排序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
2023-07-27
(2023-06-15)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29條第1項
文號:44-112-070009
事由:案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11年7月1日環署循字第1111088031號函,專案編號:EP1110401)針對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與網路申報資料進行勾稽(勾稽區間:110年9月至111年3月),發現貴事業觀音廠聯單申報異常,未於收受事業廢棄物(廢棄物代碼:C-0301、D-1504、E-0217及E-0221)30日內完成處理(聯單編號:H530868111000151、H520037711000174、H53B027611000025、H530868111000152、H520037711000183、H520037711000168、H530868111000162、H530868111000168、H530868111000167、H520037711000180、F07B025011000032、F040904311000001、F040904311000001、F131070511000007、F131070511000007、H530868111000146、H520037711000167、H530868111000150、O170072511000085、H530868111000145及F100054411000161),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規定。
不須改善 1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3-01-07
(2021-12-01)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4-112-010002
事由:案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10年12月1日配合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三大隊第一中隊至貴公司及相關貯存地點搜索,後再於同年12月2日、12月8日及111年4月14日至貴廠及相關貯存地點調查採證,經查貴廠未依規定申報如下: 1.貴廠109年至110年期間委託泰灣通運公司、振揚企業社清運之廢棄物,均未依規定申報廢棄物委託清運聯單。 2.110年12月1日督察觀音區金湖段1659等10筆地號(中山路一段1198號)堆置之5桶貝克桶裝廢棄物,查其收受聯單(M330459711000132、N071803811000041、H53A243311000018、H460684810900296、H530868111000152及H430605811000213)均已申報處理完成,與實際運作情形不符。 3.110年12月1日、2日督察觀音區金橋路育仁段861號旁倉庫堆置之廢棄物,部分經指認為110年7月19日及20日收受台灣巴斯夫股份有限公司觀音廠之廢棄物(H530294711000829等聯單)、110年6月2日收受光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廢棄物(聯單編號B940524511000002)、110年11月15日及11月22日收受晉一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新屋廠之廢棄物(H520037711000171、H520037711000169)及110年6月2日收受陸軍飛彈光電基地勤務廠之廢棄物(H480669711000002),均已申報處理完成,與實際運作情形不符。
不須改善 1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3-01-07
(2021-12-01)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4-112-010003
事由:案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10年12月1日配合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三大隊第一中隊至貴廠於工業三路11號之廠區均堆置C-0301之有害事業廢棄物,惟未依逐一標示廢棄物貯存日期、產源、廢棄物性質及重量等標示。
不須改善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3-01-06
(2021-12-01)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第3款
文號:44-112-010001
事由:案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10年12月1日配合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三大隊第一中隊至貴廠及相關貯存地點搜索,查貴廠109年至110年期間委託泰灣通運股份有限公司清運集塵灰(廢棄物代碼:A0001)6批次共68,330公斤;振揚環保企業社清運集塵灰(廢棄物代碼:A0001)5批次共34,840公斤、熔煉爐爐壁塌陷衍生廢棄物4批次共21,720公斤,均未委託合法之公民營處理機構處理。
不須改善 1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2-10-25
(2022-09-05)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4-111-100021
事由:貴公司觀音廠應依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暨「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四規定:「指定公告事業於廢棄物清運後三十五日內,應主動連線查詢清除、處 理、再利用情形(廢棄物輸出境外處理除外)。若該批事業廢棄物尚未清除、處理、再利用作業完畢,應主動追查其流向並向事業廢棄物產源所在地主管機關報備。」,貴公司觀音廠將有害事業廢棄物集塵灰(廢棄物代碼: A-0001)及事業廢棄物熔煉爐壁塌陷衍生廢棄物等,以廢耐火材(廢棄物代碼:D-0501)委託清除處理後,未於清運後35日確認處理情形,核已違反上開規定。
不須改善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2-10-25
(2022-09-05)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
文號:44-111-100022
事由:貴公司觀音廠依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規定:「…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清除、處理該類廢棄物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貴公司觀音廠非法委由振提環保企業社清運,實際卻交由未領有甲級廢棄物處理清除許可之川升環保有限公司清運,核已違反上開規定。
不須改善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2-04-27
(2021-10-20)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60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12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11-040048
事由:貴廠空氣污染防制設備脈動式袋式集塵器(編號:A003)集塵器壓降操作值為0cmAq,與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內容不符(應為2~6cmAq),未依核發之許可證內容進行操作,造成周界空氣污染。
限2021-12-3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2-03-22
(2022-03-09)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3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6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29條
文號:44-111-030006
事由:貴公司觀音廠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事業」之適用對象[公告事項一、(十五)公民營廢棄物處理機構],應依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授權訂定之「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29條第1項規定:「事業廢棄物處理、清理機構或再利用機構應於收到廢棄物30日內完成廢棄物處理作業。」,經查詢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貴公司觀音廠未於收受事業廢棄物(廢棄物代碼:C-0102及D-1504)30日內完成處理(聯單編號:E540133911100007及H53B027611100002),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規定。
不須改善 3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2-02-17
(2022-01-24)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400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03月31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29條
文號:44-111-020011
事由:貴公司觀音廠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事業」之適用對象[公告事項一、(十五)公民營廢棄物處理機構],應依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授權訂定之「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29條第1項規定:「事業廢棄物處理、清理機構或再利用機構應於收到廢棄物30日內完成廢棄物處理作業。」,經查詢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貴公司觀音廠聯單申報異常,未於收受事業廢棄物(廢棄物代碼:C-0301、D-1504及D-1799)30日內完成處理(聯單編號:A420516211000047、H530860111000145、H530860111000146、H530860111000150、H530860111000151、H530860111000152、K72A663211000002、H43B770311000013、H51B172911000019、H53B027611000022、H53B027611000023、H53B027611000021、J59A025211000577、J59A025211000590、J59A025211000606、S190059611000036及J590209311000243),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規定。
限2022-03-31前改善
待改善
24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1-09-17
(2021-04-09)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10-090016
事由: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10年4月9日派員至貴廠稽查,於周界巡視可嗅得貴廠產生異臭味散佈於空氣中,後進廠稽查,現場M01製程運作中,查獲空氣污染防制設備旋風分離器(編號:A005)壓差計讀值0cmAq,與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登載2~6cmAq內容不符,未依核發之許可證內容進行操作。
不須改善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1-07-15
(2021-06-24)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第8條
文號:44-110-070010
事由:貴事業觀音廠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7年11月27日環署廢字第1070095425號修正公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事業」之適用對象[公告事項一、(十五)公民營廢棄物處理機構],應依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暨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8年9月26日環署廢字第1080069918號函修正「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八、(三)規定辦理,經查詢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貴事業觀音廠產品申報異常,復經貴事業函復且經本局查詢後已完成修正,惟貴事業觀音廠申報資料有錯誤,仍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1-06-29
(2021-04-21)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08月31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
文號:44-110-060011
事由:案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北區環境督察大隊110年4月21日派員至貴廠稽查,查獲廠區所堆置之一噸桶槽明顯有黏稠態廢液殘渣,惟查貴廠處理許可證登載允收標準中,D-1504廢液不可為黏稠或有沉澱物。
限2021-08-31前改善
待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1-06-29
(2021-04-21)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08月3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29條第1項
文號:44-110-060012
事由:案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北區環境督察大隊110年4月21日派員至貴廠稽查,查獲廠區堆置有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產出之C-0301廢液,係於109年12月25進場,惟已超過30日未處理完成。
限2021-08-31前改善
待改善
1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1-06-29
(2021-04-21)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08月3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
文號:44-110-060013
事由:案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北區環境督察大隊110年4月21日派員至貴廠稽查,查獲貴廠處理許可證登載設有3座坩鍋爐,惟查貴廠工業三路11號廠區實際設置有4座坩鍋爐,自行增設1座電力坩鍋爐,未登載於處理許可證。
限2021-08-31前改善
待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1-06-06
(2021-05-10)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
文號:44-110-060005
事由:貴事業係屬甲級事業廢棄物處理機構[領有甲級事業廢棄物處理許可證(證號:109桃廢處字第0026-16號)](以下簡稱許可證),應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授權訂定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第18條規定略以:「…,應依本法及其相關規定及審查通過之申請文件內容辦理。」。貴事業於110年4月19日發生立式熔解回收爐故障,許可證附錄四載明「若廢棄物因設施損壞而無法規定處理期限(30日)內妥善處理,將於24小時內向主管機關通報,於設施修復後繼續完成處理。」,惟貴事業遲於110年4月27日向本局報備,核以違反上開規定。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1-01-07
(2020-12-18)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2項
文號:44-110-010001
事由:貴公司(管制編號:H5303588)係從事公民營廢棄物處理機構,使用熱處理法處理有害事業廢棄物製造程序產出之有害事業廢棄物「使用熱處理法處理有害事業廢棄物所產生之集塵灰(A-0001)」,依據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2項規定(略以):「有害事業廢棄物之貯存以一年為限,其須延長者,應於期限屆滿二個月前向貯存設施所在地之地方主管機關申請延長,並以一次為限,且不得超過一年」,惟查詢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貴公司於107年7月開始申報貯存(A-0001),至109年12月9日才有清運記錄,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規定。
不須改善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0-05-28
(2020-04-01)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09-050040
事由:貴廠領有本府核發其他金屬二級熔煉製造程序(M01)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操證字第H3580-06號),案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北區督察大隊於109年4月1日派員前往督察,查獲脈動式袋式集塵器(A003)之廢氣入口溫度為258℃,未依前揭許可證內容(許可證登載之操作值:100-180℃)進行操作。
不須改善 3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0-04-30
(2020-04-29)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80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06月01日。處環境講習6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
文號:40-109-040039
事由:現場(建國路廠)存放非有害有機廢液或廢溶劑(D-1504)、廢液閃火點小於60℃(不包含乙醇體積濃度小於24%之酒類廢棄物)(C-0301),與許可附錄廠區配置圖不符,核已違反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
限2020-06-01前改善
待改善
18,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0-04-14
(2019-12-16)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09-040012
事由:貴廠領有本府核發其他金屬二級熔煉製造程序(M01)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操證字第H3580-06號),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前往稽查,查獲貴廠未依前揭許可證內容進行操作,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缺失說明如下:(一)立式熔解回收爐(E001)損壞,逕自將廢液及重油輸入至其他後燃燒器(A007)進行作業。(二)旋風分離器(A004)之壓降值為8cmH2O(許可範圍為2-6cmH2O)。(三)旋風分離器(A005)之壓降值為7cmH2O(許可範圍為2-6cmH2O)。(四)脈動式袋式集塵器(A006)之壓降值為7.3cmH2O(許可範圍為2-6cmH2O)。
不須改善 2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9-10-24
(2019-09-11)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治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
文號:20-108-100038
事由:該廠領有本府核發之操作許可證「非鐵金屬二級冶煉程序(含事業廢棄物再利用或處理程序)-其他金屬二級熔煉製造程序(M01)」,操證字第H3580-06號,查核時防制設備其他後燃燒器A008運作中,許可核定A008使用燃料為4~6號重油,惟現場發現使用燃料為非有害有機廢液或廢溶劑(D-1504),與許可核定不符,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不須改善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9-07-14
(2018-01-15)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文號:40-108-070017
事由:1.貴公司係屬廢棄物清理法所稱之公民營廢棄物處理機構,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授權訂定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9條第9款規定,閉路電視錄影監視系統配置依不同管制類別設置要求,貴事業係屬處理機構監視系統設置要求第一類管制類型「甲級處理機構(物理處理者除外)」,紀錄應保存至少六個月。復依上開管理辦法第21條第3項(註:現行第21條第4項)規定「處理機構於監視系統故障或無法清晰顯示內容時,應即時通報核發機關,並應於七日內完成修復。如無法於七日內完成修復,應檢具書面資料報核發機關核准,並依核發機關核准之期限內完成修復」。 2.案經本局於107年1月15日派員至現場查核,貴公司人員表示廠內閉路電視錄影監視系統於日前因跳電,導致106年10月28日至106年12月27日無影像紀錄,貴公司監視系統故障亦未即時通報本局,核已違反前開規定。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8-04-10
(2018-02-26)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2項規定,限期貴公司(觀音廠)107年5月31日前完成改善,並檢送改善完成證明文件報請本府查驗,未於期限屆滿前提報改善證明文件者,視為未完成改善,屆期未補正或完成改善者,按日連續處罰。限改日期:107年05月3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07-040005
事由:貴公司(觀音廠)領有本府核發固定污染源「其他金屬二級熔煉製造程序(M01)」操作許可證(證號:操證字第H3580-04號);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於107年2月26日至貴公司(觀音廠)進行查核,查核時污染源立式熔解回收爐(E001)運作中,惟貴公司(觀音廠)空氣污染防制設備半乾式除酸塔(A002),氫氧化鈉(45%)操作值0L/min,與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核定之操作值:2.5~4.1L/min不符(頁次10/19),未依許可證內容操作,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限2018-05-31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2-04-25
(2012-04-25)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7條第1項
文號:44-101-040003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2-03-29
(2012-03-20)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1年04月24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7條
文號:44-101-030008
限2012-04-24前改善
待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1-05-19
(2010-12-01)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文號:40-100-050086
不須改善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0-01-19
(2009-12-25)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7條第2項
文號:44-099-010007
不須改善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09-06-08
(2009-04-23)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098年06月30日。
法規: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文號:44-098-060002
限2009-06-3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09-06-08
(2009-04-23)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098年06月30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4項
文號:44-098-060003
限2009-06-3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09-06-05
(2009-05-08)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098年09月09日。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098-060002
限2009-09-09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09-05-12
(2009-04-27)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098年06月30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
文號:40-098-050014
限2009-06-3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6,000
無分期已繳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