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
2023-06-08 (2023-05-29)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08月04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12-060041 事由:本局前於111年11月29日桃環事字第1110105262號函通知該事業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下稱廢清書)未於111年12月31日前取得核准期限將屆期失效。查該事業於111年12月29日至桃園市事業廢棄物網路申請審查管理系統提出申請,經審查資料仍有不全,通知該事業應於112年3月13日前完成補正,惟該事業屆期未補正完成,本局依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審查管理辦法第11條規定駁回該事業其申請,爰該事業之廢清書已屆期失效。經本局於112年5月25日查詢經濟部商業司商工登記公示資料查詢服務系統,該事業工廠登記狀態仍於生產中,貴事業廢清書失效後未重新取得核准仍繼續營運,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否 |
限2023-08-04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