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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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7-12 (2021-04-28)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00元整,命貴公司堆置場停工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 文號:20-110-070014 事由: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10年4月28日派員前往本市觀音區富林里富林126號稽查,查獲貴公司現場堆置大量土石方,經量測後測得總體積約23,027.1立方公尺,堆置體積超過3,000立方公尺,係屬空氣污染防制法公告第五批第二類堆置場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固定污染源,惟貴公司未取得設置及操作許可證即逕行設置及操作。 |
否 | 不須改善 |
120,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