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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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26 (2022-10-20)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112-050004 事由: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11年10月20日派員稽查,該址工程名稱為廠房新建工程,起造人為久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承造為吉米營造有限公司,稽查時現場正進行鑽孔作業,貴公司於觀音區工業二路14號委託承造作業造成逸散性粒狀物污染,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暨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規定事項如下: 第6條(工地周界):未設置定著地面之全阻隔式圍籬或防溢座,致影響防制效果,記10點。 第7條(物料堆置):未依規定採行覆蓋防塵布、防塵網或配合噴灑化學穩定劑等設施,致影響防制效果,記10點。 第9條(裸露地表):採配合定期噴灑化學穩定劑或定期灑水方式,但噴灑面積、量或頻率不足致影響防制效果,記4點。 |
否 | 不須改善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