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桃園科技工業園區專用污水下水道系統)

單位基本資料

企業統一編號:
管制編號: H5388974
事業名稱: 桃園市政府(桃園科技工業園區專用污水下水道系統)
事業地址: 桃園市觀音區桃科十路二八○號
所在工業區: 桃園科技工業園區
產業類型: 廢水及污水處理業
排放申報類型: 水污染;廢棄物;毒性化學物質
毒性污染物解除列管日期: 2022-09-27
資料日期: 2024-03-24
即時監測資料來源:切換為地方環保局資料

水污染排放即時監測

裁罰紀錄

裁罰/違規日逆向排序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
2016-09-06
(2016-08-07)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98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9條
文號:30-105-090005
陳情或撤銷結果:資料鍵入錯誤,資料繕打錯誤
不須改善 198,000
不須繳納
2018-11-06
(2018-05-04)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3990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12月17日。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07-100013
陳情或撤銷結果:資料鍵入錯誤,另行處分
事由:放流水項目硝酸鹽氮579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硝酸鹽氮標準:50mg/L)。
限2018-12-17前改善
不須改善
3,990,000
不須繳納
2021-11-05
(2021-02-20)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43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9條
文號:30-110-110009
事由:本府管理之「桃園科技工業園區專用污水下水道系統」,係屬其他工業區專用污水下水道系統,領有廢 (污) 水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桃市環排許字第H2004-12號)。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稽查並依桃園市政府地政局110年4月21日桃地價字第1100020421號函附資料調查,發現前開系統分別於110年1月29日及2月9日使用非常態性原物料「甲醇」及「硝酸鈉」進行內部循環測試,未依排放許可證登記事項運作。
不須改善 243,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2-04-06
(2021-09-03)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43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11月03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11-040003
事由: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0年9月3日派員於廢水放流口採樣檢測結果,鎳:0.761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鎳:0.7mg/L)。
限2021-11-03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243,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2-08-03
(2022-03-30)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97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11-080004
事由:本府管理之「桃園科技工業園區專用污水下水道系統」,係屬其他工業區專用污水下水道系統,領有廢 (污) 水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桃市環排許字第H2004-12號)。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11年3月30日派員至廢水放流口採樣檢測結果:硝酸鹽氮:71.2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50mg/L);鎳:1.15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0.7mg/L)。
不須改善 297,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2-12-08
(2022-06-16)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351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11-120005
事由:貴單位管理「桃園科技工業園區專用污水下水道系統」,係屬其他工業區專用污水下水道系統,領有本府核發之廢 (污)水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桃市環排許字第H2004-12號),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11年6月16日派員至廢水放流口採樣檢測結果:硝酸鹽氮:53.9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50mg/L)。
不須改善 351,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3-07-11
(2022-06-16)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028000元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12-070011
事由:貴單位管理「桃園科技工業園區專用污水下水道系統」,係屬其他工業區專用污水下水道系統,領有本府核發之廢 (污)水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桃市環排許字第H2004-12號),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11年6月16日派員至廢水放流口採樣檢測結果:硝酸鹽氮:53.9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50mg/L)。

訴願駁回
不須改善 2,028,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3-07-12
(2023-05-16)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31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12-070012
事由:貴單位管理「桃園科技工業園區專用污水下水道系統」係屬其他工業區專用污水下水道系統,領有本府核發廢 (污)水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桃市環排許字第H2004-15號),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2年5月16日派員至廢水放流口採樣檢測,檢測結果:​​化學需氧量143mg/L(放流水標準:10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不須改善 231,000
無分期已繳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