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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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17 (2021-09-16)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12月18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9條第2項 文號:34-110-110015 事由:查該試驗中心毒性化學物質「重鉻酸鉀」申報運作紀錄表結餘量共計0公克,由該公司人員陪同至運作場所(貯存)清點現場結餘量共計226.35公克(含瓶重)與所提供毒性化學物質運作紀錄表不相符;惟該試驗中心未按成分含量與濃度區間,按實際運作情形,逐日記錄,核已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9條第2項授權訂定之「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運作與釋放量紀錄管理法」第3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否 |
限2021-12-18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2-09-23 (2022-08-04)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10月28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9條第2項 文號:34-111-090004 事由:本日查核毒性化學物質111年6月及7月、8月份運作紀錄,其「重鉻酸鉀」成分含量95至100%W/W ,截至111年6月30日結餘量計0.0996公斤,「二氯甲烷」成分含量95至100%W/W ,截至111年6月30日結餘量計5,187公克,「環己烷」成分含量95至100%W/W ,截至111年6月30日結餘量計35.79公克,「乙腈」成分含量95至100%W/W ,截至111年6月30日結餘量計2,865公克,惟該中心未能於111年7月10日前(假日順延至7月11日)申報前一個月(111年6月份)運作紀錄,核已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9條第2項授權訂定之「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運作與釋放量紀錄管理辦法」第4條第1項之規定,依法進行告發。 |
否 |
限2022-10-28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