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
2019-08-15 (2019-08-15)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09月13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2項 文號:40-108-080024 事由:貴公司觀音二廠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2年12月24日公告指定公告應置廢棄物專業技術人員之事業,貴公司觀音二廠於108年3月19日註銷廢棄物專業技術人員林○○之設置並指定諸○○代理,應依指定公告應置廢棄物專業技術人員之事業第4條規定於90日內(即108年6月16日前)另聘符合資格規定者繼任,惟貴公司觀音二廠迄今尚未提出專責人員設置申請,核已違反前開規定。 |
否 |
限2019-09-13前改善 待改善 |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
2019-07-04 (2019-07-04)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9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2項 文號:40-108-070008 陳情或撤銷結果:自行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罰鍰計算有誤。 事由:貴公司觀音二廠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2年12月24日公告指定公告應置廢棄物專業技術人員之事業,貴公司觀音二廠於108年3月19日註銷廢棄物專業技術人員林治樺君之設置並指定諸偉雄君代理,應依指定公告應置廢棄物專業技術人員之事業第4條規定於90日內(即108年6月16日前)另聘符合資格規定者繼任,惟貴公司觀音二廠迄今尚未提出專責人員設置申請,核已違反前開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9,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5-06-30 (2015-05-15)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04-060079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