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達陶瓷股份有限公司觀音廠

單位基本資料

企業統一編號: 70599162
管制編號: H53A0962
事業名稱: 昌達陶瓷股份有限公司觀音廠
事業地址: 桃園市觀音區富源里新富路二一五號
所在工業區: 非屬工業區類
產業類型: 其他陶瓷製品製造業
排放申報類型: 空氣污染;水污染;廢棄物
資料日期: 2024-12-29
即時監測資料來源:切換為地方環保局資料

裁罰紀錄

裁罰/違規日正向排序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
2024-02-26
(2023-12-26)
*違規情節重大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932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12月26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第1項
文號:30-113-020015
事由: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2年12月26日至貴廠稽查,貴廠為取得貯留許可之事業,經查貴廠於廢水設備(貯留回收槽S01)以三通PVC管續接專管排放至廠外承受水體(大古溪),並見有排放大量白色廢水情事,本府環境保護局於不明管線排放後且未接觸承受水體前採樣送驗,檢測結果:懸浮固體:1600mg/L(放流水標準:50mg/L)、鋅:15.1mg/L(放流水標準:5mg/L)、化學需氧量:192mg/L(放流水標準:100mg/L),以上水質項目均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限2023-12-26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932,000
分期繳款中
2024-02-26
(2023-12-26)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375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30-113-020016
事由:貴廠於本市桃園市觀音區富源里新富路215號從事陶窯業,領有本府核發之廢(污)水貯留許可文件(桃市環排許字第H4420-00號),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2年12月26日派員稽查,經查貴廠領有之廢(污)水貯留許可文件,廢水處理設施調節槽(T01-01)及混凝槽(T01-02)每日需添加Polymer,惟貴廠於112年1月至12月25日間皆未加藥,未依貯留許可文件進行操作。
不須改善 37,5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3-06-14
(2022-11-28)
新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36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文號:41-112-060319
事由:貴公司所承租車輛(車號:RCQ-****)之駕駛人隨地拋棄煙蒂,致污染環境。
不須改善 3,6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8-10-17
(2018-05-22)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期貴公司一廠於107年11月20日前完成改善,並檢送改善完成證明文件報請本府查驗,未於期限屆滿前提報改善證明文件者,視為未完成改善,屆期未補正或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07年11月2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07-100020
事由:本府環境保護局前於107年5月22日以府環空字第1070122365號函要求貴單位提出實際用量之說明及證明文件,經查105年度自來水實際用量530公噸,顯超過許可用核定量自來水34.5公噸達10%以上,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限2018-11-2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3-08-09
(2013-07-01)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
文號:20-102-080013
不須改善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3-06-07
(2013-05-08)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文號:30-102-060010
不須改善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08-06-12
(2008-05-19)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文號:41-097-060039
不須改善 1,200
無分期已繳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