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
2020-06-20 (2020-05-26)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07月22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9條第2項,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運作與釋放量紀錄管理辦法第4條第1項 文號:34-109-060004 事由:貴公司領有本府核發毒性化學物質「順丁烯二酸酐」核可文件(證號:176-03-P0001),含量95至100%W/W,有效期間至111年11月21日,運作行為:使用、貯存。緣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9年5月26日派員前往貴公司觀音廠(地址:桃園市觀音區大同一路7、9號)稽查,查貴公司於109年4月8日、4月21日及4月23日使用812.59公斤、1,440.18公斤及1434.95公斤,4月23日向上游「元禎企業股份有限公司」購買8,000公斤,毒性化學物質運作紀錄結餘量7,947.1公斤,與現場貯存量相符,惟貴公司未能於109年5月10日前完成前一個月(109年4月份)之申報紀錄,屬有紀錄未申報行為,核已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9條第2項授權訂定之「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運作與釋放量紀錄管理法」第4條第1項規定,依法告發。 |
否 |
限2020-07-22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