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聯精密化學股份有限公司觀音廠

單位基本資料

企業統一編號: 24472562
管制編號: H53A1663
事業名稱: 實聯精密化學股份有限公司觀音廠
事業地址: 桃園市觀音區大潭里桃科二路三九八號及大潭北路四五一號
所在工業區: 桃園科技工業園區
產業類型: 化學原材料製造業
排放申報類型: 空氣污染;水污染;廢棄物;毒性化學物質
資料日期: 2025-08-03
即時監測資料來源:切換為地方環保局資料

裁罰紀錄

裁罰/違規日正向排序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
2025-06-17
(2025-05-11)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9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2項
文號:40-114-060033
事由:依據環保署管理資訊系統專責人員線上審查(案件編號:LC20250604012)貴公司觀音廠於114年2月10日提出申請設置代理專責人員,經本局114年6月5日至環保署管理資訊系統專責人員線上審查系統,發現該公司觀音廠之廢棄物專業技術人員代理人劉○○代理期間僅至114年5月11日,惟至114年6月5日該公司觀音廠才提出專責人員設置,爰此未於90日內另聘符合資格規定者繼任,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2項規定。
不須改善 9,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4-05-02
(2024-04-24)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3項
文號:20-113-050002
事由:該廠領有本府核發固定污染源「鍋爐蒸氣產生程序(M01)」操作許可證(操證字第H5331-04號),該製程屬「公私場所應定期檢測及申報之固定污染源」管制對象,其污染源E001蒸氣鍋爐之排放管道P001,檢測頻率為第3級,需每年進行定期檢測(氮氧化物);經查貴廠第一次檢測於102年10月17日(季別:十月至十二月)執行定期檢測,依法應與第一次例行性定期檢測之相同季別期間內執行定期檢測;另本府以112年12月11日府環空字第1120347238號函,同意貴廠112年度之定期檢測以替代方案執行,並限期於113年2月29日前完成檢測,惟查貴廠去年度至113年2月29日前未依「固定污染源自行或委託檢測及申報管理辦法」(以下簡稱定檢管辦)第3條第1項第3款規定,進行定期檢測及申報,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3項規定。
不須改善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3-09-06
(2023-08-29)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9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11月10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2項
文號:40-112-090011
事由:經查該公司觀音廠(管制編號:H53A1663)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下稱廢清書)於112年4月14日核准在案,廢清書所登載資本額為25億9989萬元,次查經濟部商業司商工登記公示資料,該公司實收資本額為2,599,894,540元,已逾20億元,依前揭規定應設置至少乙級以上處理技術員1人,該公司觀音廠於112年4月11日註銷廢棄物專業技術人員呂○○之設置及指派許○○代理。次查環境部資源循環署環境保護許可管理資訊系統專責人員線上審查(案號:LC20230529003),該公司觀音廠112年6月9日申請新設專責人員黃○○,惟黃○○未符合資格規定,另該公司觀音廠申請新設專責人員詹○○勞保加保日為112年8月7日,該事業聘僱之專業技術人員未能從事業務或離職時,未於90日內另聘「符合資格規定者」繼任,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2項暨「指定公告應置廢棄物專業技術人員之事業」規定。
限2023-11-1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9,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2-03-05
(2021-08-03)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9000元整。處環境講習3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2項
文號:40-111-030021
事由:經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保護許可管理資訊系統,貴事業所屬觀音廠(管制編號:H53A1663)原設置之廢棄物處理專業技術人員謝○○已於110年5月4日離職,惟貴事業遲於110年8月10日完成設置廢棄物專業技術人員,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2項規定。
不須改善 9,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1-11-16
(2021-05-26)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525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06月08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文號:30-110-110023
事由:廠內消防泡沫經廠內雨水溝續流桃園科技工業園區雨水放流口(RD06)排放至承受水體(觀音溪),污染水污染管制區。
限2021-06-08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52,5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3-01-25
(2012-12-10)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
文號:20-102-010019
不須改善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