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環股份有限公司

單位基本資料

企業統一編號: 29052701
管制編號: H53A2007
事業名稱: 日環股份有限公司
事業地址: 桃園市觀音區大潭里環科路二七一號
所在工業區: 桃園市環保科技園區
產業類型: 有害廢棄物處理業
排放申報類型: 空氣污染;水污染;廢棄物
資料日期: 2024-09-22
即時監測資料來源:切換為地方環保局資料

裁罰紀錄

裁罰/違規日正向排序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
2024-07-14
(2024-05-22)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文號:20-113-070010
事由:貴公司從事廢棄物處理業,領有本府核發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廢棄物焚化程序(含一般廢棄物再利用及事業廢棄物)-廢棄物焚化處理程序(M01)」(操證字第H6695-02號),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3年5月22日派員至貴公司稽查,稽查時M01製程作業中,經查貴公司空氣污染物防制設備-洗滌塔(A002)於人員進入孔蓋處周圍有破損情事,且冷卻水注入管線周圍亦有破損情形,致未能有效收集製程產生之粒狀污染物。
不須改善 1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4-07-08
(2024-05-03)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4375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文號:30-113-070009
事由:貴公司從事廢棄物處理業,領有本府核發之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書,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3年1月31日派員稽查,經會同貴廠人員至廢水處理區勘查,現場見有以下缺失:(1)廢水處理單元過濾槽(T01-6)已經移除未使用,惟貴公司許可文件內仍有登載該項廢水設施。(2)查廢水設施中間池(T01-5)有多餘管線連接至調勻池(T01-01)。(3)貴公司於廢水處理設施(T01-2)添加氯化鈣,惟貴公司許可文件內僅有添加硫酸、液鹼、高分子,並未有登載氯化鈣。上述3點缺失明顯與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內容不符,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規定,爰依同法第46條規定限期貴公司於113年4月25日完成改善;本府環境保護局復於113年5月3日派員複查,查貴公司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仍於申請階段,尚未取得本府環境保護局審查同意,屆期仍未完成改善。
不須改善 43,750
無分期已繳清
2024-03-29
(2024-01-31)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05月3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4-113-030018
事由:依據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依中央主管機關規定之格式、項目、內容、頻率,以網路傳輸方式,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報其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輸入、過境或轉口情形。…」,查貴事業現場貯存112年12月21日收受合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楊梅廠(管編:H4503575)及合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園區分公司龍潭廠(管編:H50A1985)「廢液閃火點小於60℃(不包含乙醇體積濃度小於24%之酒類廢棄物)(C-0301)」計1.13公噸、112年12月25日收受台灣神隆股份有限公司(管編:R9001560)「含鹵化有機之廢化學物質(D-2301)」計3.17公噸,未於收到廢棄物30日內處理完成,本局現場比對貴事業113年1月於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之申報資料顯示該批廢棄物已處理完成,與現場事實不符,核已違反上述規定。
限2024-05-31前改善
待改善
1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4-03-29
(2024-01-31)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05月3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文號:44-113-030019
事由:依據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規定:「一般事業廢棄物之貯存方法,應符合下列規定:…四、貯存地點、容器及設施,應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經現場巡視廠區,部分「廢油漆、漆渣(D-1701)」廢棄物貯存容器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核已違反上述規定。
限2024-05-31前改善
待改善
12,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4-03-29
(2024-01-31)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05月3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文號:44-113-030020
事由:依據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1項規定:「有害事業廢棄物之貯存方法,除生物醫療廢棄物之廢尖銳器具及感染性廢棄物外,應符合下列規定:…二、應以固定包裝材料或容器密封盛裝,置於貯存設施內,分類編號,並標示產生廢棄物之事業名稱、貯存日期、數量、成分及區別有害事業廢棄物特性之標誌。…」,經查現場違反上述規定情形如下: (一)貯存區貯存「使用熱處理法處理有害事業廢棄物所產生之集塵灰(A-0001)」廢棄物部分未有相關標示。 (二)「廢液閃火點小於60℃(不包含乙醇體積濃度小於24%之酒類廢棄物)(C-0301)」貯存區貯存廢棄物部分未有相關標示。
限2024-05-31前改善
待改善
1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4-03-29
(2024-01-31)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05月3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文號:44-113-030021
事由:依據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規定第29條規定:「事業廢棄物處理機構或再利用機構應於收到廢棄物三十日內完成廢棄物處理或再利用作業。」及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依中央主管機關規定之格式、項目、內容、頻率,以網路傳輸方式,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報其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輸入、過境或轉口情形。…」,查貴事業現場貯存112年12月21日收受合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楊梅廠(管編:H4503575)及合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園區分公司龍潭廠(管編:H50A1985)「廢液閃火點小於60℃(不包含乙醇體積濃度小於24%之酒類廢棄物)(C-0301)」計1.13公噸、112年12月25日收受台灣神隆股份有限公司(管編:R9001560)「含鹵化有機之廢化學物質(D-2301)」計3.17公噸,未於收到廢棄物30日內處理完成,核已違反上述規定。
限2024-05-31前改善
待改善
1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4-03-29
(2024-02-02)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95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13-030017
事由:貴公司領有本府核發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廢棄物焚化程序(含一般廢棄物再利用及事業廢棄物)-廢棄物焚化處理程序(M01)」(操證字第H6695-02號),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3年2月2日派員會同台灣檢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執行貴公司空氣污染物周界異味採樣作業,檢測結果:異味污染物實測值35,未符合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30)。

訴願駁回
不須改善 195,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4-03-18
(2024-01-31)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75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文號:30-113-030018
事由:貴公司從事廢棄物處理業,領有本府核發之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書,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3年1月31日派員稽查,經會同貴廠人員至廢水處理區勘查,現場見有以下缺失:(1)廢水處理單元過濾槽(T01-6)已經移除未使用,惟許可文件內仍有登載該項廢水設施。(2)廢水設施中間池(T01-5)有多餘管線連接至調勻池(T01-01)。(3)貴公司於廢水處理設施(T01-2)添加氯化鈣,惟許可文件內僅有添加硫酸、液鹼、高分子,並未有登載氯化鈣。以上未依核准之水措內容運作。
不須改善 17,5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4-02-29
(2024-01-31)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03月3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13-020026
事由:貴公司領有本府核發固定污染源「廢棄物焚化程序(含一般廢棄物及事業廢棄物)-廢棄物焚化處理程序(M01)」操作許可證(操證字第H6695-02號)。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於113年1月31日至現場(桃園市觀音區大潭里環科路271號)進行稽查作業,會同貴公司人員稽查時污染源人工抽油清洗拆解作業區E001、流體化床式焚化爐E002、二次燃燒室E003運作中,惟查人工抽油清洗拆解作業區(E001)至流體化床式焚化爐(E002)之廢氣管線有逸散情形,未依許可證核定之密閉收集操作,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規定。
限2024-03-31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3-09-20
(2023-09-20)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4-112-090003
事由:貴事業領有桃園市政府核發之廢棄物處理許可證(許可證號:111桃園市廢甲處字第0096號),應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授權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1款規定略以:「同意設置文件及許可證記載事項中,機構名稱、地址、負責人姓名、住址及身分證明文件字號變更時,應於變更後30日內,填具變更申請表,連同有關證明文件,辦理變更。」;查經濟部商工登記公示資料,貴事業於112年7月13日變更負責人姓名、住址及身分證明文件字號,惟遲於112年9月5日第112090501號函檢附申請文件向桃園市政府辦理廢棄物處理許可證變更申請,貴事業未於上開變更後30日內辦理上揭許可證變更。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3-08-31
(2023-07-18)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10月06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文號:44-112-080018
事由:貴事業領有桃園市政府核發之甲級廢棄物處理許可證(許可證號:111桃園市廢甲處字第0096號)未依上開許可證內容辦理事項如下: (一)查衍生廢棄物廢鐵(R-1301)和廢銅(R-1302)於111年7月、11月和112年5月皆有產出,惟未每半年檢測1次多氯聯苯項目,與許可證內容不符。 (二)查貴事業112年6月14日收受廢油漆、漆渣(D-1701),惟未檢驗是否符合TCLP認定標準屬非有害性廢棄物,與許可證內容不符。
限2023-10-06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2,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3-08-31
(2023-07-18)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10月06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
文號:44-112-080019
事由:貴事業領有桃園市政府核發之甲級廢棄物處理許可證(許可證號:111桃園市廢甲處字第0096號),現場查獲一般廢化學物質混合物(D-2399)容器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
限2023-10-06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3-08-31
(2023-07-18)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10月06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1項第2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文號:44-112-080020
事由:貴事業領有桃園市政府核發之甲級廢棄物處理許可證(許可證號:111桃園市廢甲處字第0096號),現場查獲廢液閃火點小於60℃(不包含乙醇體積濃度小於24%之酒類廢棄物)(C-0301)之容器未標示廢棄物數量。
限2023-10-06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3-08-31
(2023-07-18)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10月06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8條第1項第2款第3目
文號:44-112-080021
事由:貴事業領有桃園市政府核發之甲級廢棄物處理許可證(許可證號:111桃園市廢甲處字第0096號),現場查獲貯存感染性廢棄物混合物(C-0599)之冷藏設備未正常運作,於攝氏五度以上貯存。
限2023-10-06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3-08-31
(2023-07-18)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10月06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8條第2項
文號:44-112-080022
事由:貴事業領有桃園市政府核發之甲級廢棄物處理許可證(許可證號:111桃園市廢甲處字第0096號),現場查獲感染性廢棄物混合物(C-0599)容器未標示產生廢棄物之事業名稱、貯存日期、重量、清除處理機構名稱及貯存溫度。
限2023-10-06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3-08-31
(2023-07-18)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40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10月06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4-112-080023
事由:貴事業領有桃園市政府核發之甲級廢棄物處理許可證(許可證號:111桃園市廢甲處字第0096號),本局勾稽資料違反規定事項如下: (一)查貴事業112年4月收受廢棄物總量於組改前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以下簡稱IWMS)申報量為158.26683公噸,惟與貴事業提供「操作產製紀錄表」登載量為152.539公噸,兩者資料不相符。 (二)本局於112年7月17日勾稽貴事業111年7月至112年6月期間,於IWMS系統申報數值未達質量平衡之事業廢棄物代碼及年月份如下:1.C-0514:111年10月。2.C-0599:111年9月、10月及112年2月、3月。3.D-1701:111年12月。4.D-2101:111年9月及112年1月、2月。5.D-2409:111年11月。6.D-0299:111年9月。
限2023-10-06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24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2-12-17
(2022-10-06)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4-111-120003
事由:貴公司從事廢棄物焚化處理,領有本府核發之甲級廢棄物處理許可證,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督察總隊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11年10月6日至貴公司執行督察,查貴公司衍生廢棄物「使用熱處理法處理有害事業廢棄物所產生之集塵灰(A-0001)」於111年4月至7月期間申報每月產生量1.1公噸至10.3公噸,及「焚化爐底渣(D-1103)」於111年1月至6月期間申報每月產生量29.97公噸至130.95公噸,已逾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登載之最大產生量百分之十。
不須改善 1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2-12-17
(2022-10-06)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8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4-111-120004
事由:貴公司申報「焚化爐底渣(D-1103)」於111年4月貯存量為16.45公噸及5月份產出量76.27公噸,惟5月份委託清運之聯單量達108.08公噸(超過產出量與前月貯存量總和92.72公噸)及貯存量56.16公噸,顯不合理,經貴公司專責人員表示貯存量係由產出量及聯單數量進行計算,可能為111年5月份公司內部產出量及聯單量登打錯誤所造成,貴公司未依實際運作情形申報廢棄物每月產出量及貯存量。
不須改善 18,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2-10-13
(2022-10-05)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8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第8條,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4-111-100007
事由:經本局於同日勾稽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申報營運紀錄編號:H53A20071110700080、H53A20071110700562、H53A20071110800174、H53A20071110700026、H53A20071110700617、H53A20071110700612、H53A20071110700564、H53A20071110800366、H53A20071110800429、H53A20071110800306、H53A20071110600437(廢棄物代碼C-0599、D-2399、C-0301),申報處理方式錯誤(勾稽區間111年6月至111年8月),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暨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8年9月26日環署廢字第108006918號函修正「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八規定。
不須改善 18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2-10-13
(2022-10-05)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5條,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文號:44-111-100008
事由:依據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授權訂定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5條規定:「有害事業廢棄物應與一般事業廢棄物分開貯存。」經本局於同日至貴事業稽查發現現場預留貯存區貯放C-0301及D-2409,一般事業廢棄物及有害事業廢棄物混合貯存核以違反相關規定。經本局於同日至貴事業稽查,現場預留貯存區有害事業廢棄物[廢液閃火點小於 60 ℃(C-0301)]與一般事業廢棄物[廢藥品(D-2409)]混合貯存,核以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5條:「有害事業廢棄物應與一般事業廢棄物分開貯存。」規定。
不須改善 1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2-10-13
(2022-10-05)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3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文號:44-111-100009
事由:貴事業領有甲級事業廢棄物處理許可證(證號:111桃園市廢甲處字第0096號),應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授權訂定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規定:「…,應依本法及其相關規定及審查通過之申請文件內容辦理。」,本局111年10月5日(下稱同日)至貴事業稽查現場發現與許可證登載不符項目如下:收受處理廢液閃火點小於 60 ℃(C-0301),未依允收標準檢測黏度並提供相關檢測紀錄、於卸貨車位旁貯放廢木材棧板(D-0701)、空桶暫存調度區貯放廢油漆、漆渣(D-1701)、廢棄物D-17貯存區貯放衍生廢棄物-廢紙箱、於預留貯存區貯放C-0301和D-2409。
不須改善 3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2-07-29
(2022-05-31)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1條第4款,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文號:40-111-070062
事由:貴事業領有甲級事業廢棄物處理許可證(證號:110桃廢處字第0076-3號),本局111年5月31日至貴事業稽查發現110年5月3日以前錄影系統無相關畫面保存,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授權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1條第4項:「處理機構應配合主管機關或其委託之機關進行錄製影像調閱檢視,並於錄影系統故障或無法清晰顯示內容時,應即時通報核發機關,並應於七日內完成修復。如無法於七日內完成復,應檢具書面資料報核發機關核准,並依核發機關核准之期限內完成修復。」規定。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2-07-29
(2022-05-31)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8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4-111-070010
事由:經本局勾稽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勾稽區間110年5月至111年4月)貴事業申報A-0001、D-0902、D-2399之收受、貯存、產出、處理申報數量異常,申報營運紀錄編號:H53A20071110300278、H53A20071110300301、H53A20071110300329(感染性廢棄物混合物C-0599),申報處理方式錯誤,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暨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8年9月26日環署廢字第108006918號函修正「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八規定。
不須改善 18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2-05-25
(2022-05-25)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4-111-050015
事由:經查貴事業(勾稽區間:110年8月至111年2月)產出衍生廢棄物(A-0001及D-1103)已超出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核准最大月總產生量(0.66公噸/月及7.74公噸/月)之百分之十,核已違反事業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暨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審查管理辦法第6條第1項第1款規定。
不須改善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2-04-18
(2021-10-14)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文號:44-111-040014
事由:依據廢清法第36條暨設施標準第7條第1項第2款:「應以固定包裝材料或容器密封盛裝,置於貯存設施內,分類編號,並標示產生廢棄物之事業名稱、貯存日期、數量、成分及區別有害事業廢棄物特性之標誌。」。經本局於110年10月14日派員至貴事業稽查,現場廢棄物[使用熱處理法處理有害事業廢棄物 所產生之集塵灰(A-0001)]以太空包貯存,惟並未標示產生廢棄物貯存日期、數量、成分及區別有害事業廢棄物特性之標誌等資訊,核已違反上開規定。
不須改善 1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2-04-18
(2021-10-14)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4-111-040015
事由:貴事業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7年11月27日環署廢字第1070095425號修正公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事業」之適用對象〔公告事項一、(十五)公民營廢棄物處理機構〕,應依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暨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8年9月26日環署廢字第108006918號函修正「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八辦理。經本局勾稽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勾稽區間109/09~110/08)貴事業申報C-0514、D-2101、D-2199、D-2399、D-2409、A-0001、D-0902、D-1103之收受、貯存、產出、處理申報數量異常,H53A20071100800504(感染性廢棄物混合物C-0599)、H538042311000006(廢塑膠混合物D-0299),申報處理方式錯誤,核已違反上開規定。
不須改善 1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2-04-18
(2021-10-14)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8條第2項,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文號:44-111-040016
事由:依據廢清法第36條暨設施標準第8條第2項略以:「…貯存容器及塑膠袋,除應於最外層明顯處標示廢棄物名稱、產生廢棄物之事業名稱、貯存日期、重量、清除處理機構名稱及區別有害事業廢棄物特性之標誌…」,經本局於110年10月14日派員至貴事業稽查,現場廢尖銳器具C-0504以太空袋盛裝堆置於路面,未有相關標示,核已違反上開規定。
不須改善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2-04-18
(2021-10-14)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
文號:44-111-040017
事由:依據廢清法第36條暨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貯存地點、容器及設施,應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經本局於110年10月14日派員至貴事業稽查,現場D-1103、D-1504、D-2101、D-2499、D-0202、D-2499、D-2399廢棄物貯存皆無相關標示,核已違反上開規定。
不須改善 12,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2-04-18
(2021-10-14)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2條第1項第6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文號:44-111-040018
事由:依據廢清法第36條暨設施標準第12條第1項第6款略以:「應有防止地面水、雨水及地下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經本局於110年10月14日派員至貴事業稽查,現場廢尖銳器具(C-0504)以太空袋盛裝隨意堆置於路面,未符合生物醫療廢棄物貯存設施規定。
不須改善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2-04-15
(2021-10-14)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54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文號:44-111-040007
事由:貴事業係屬甲級事業廢棄物處理機構[領有甲級事業廢棄物處理許可證(證號:109桃廢處字第0076-2號)],應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授權訂定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規定略以:「…,應依本法及其相關規定及審查通過之申請文件內容辦理。」,本局於110年10月14日派員至貴事業稽查,經查現場與許可證登載不符項目如下: 1.貴公司於停車場增設醫療廢棄物貯存冷凍櫃(編號10)。 2.冷凍櫃(編號8、9)醫療廢棄物標示貯存C-0504、C0512、C-0513、C-0514,與許可證登載貯存C-0599不符。 3.廢棄物A-0001、C-0301、D-0202、D-1103、D-1799、D-2101、D-2399、D-2409貯存位置與許可證登載不符。
不須改善 54,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2-04-15
(2021-10-14)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5條
文號:44-111-040010
事由:依據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5條規定:「有害事業廢棄物應與一般事業廢棄物分開貯存。」,經本局於110年10月14日派員至貴事業稽查,現場焚化爐底渣(D-1103)與使用熱處理法處理有害事業廢棄物所產生之集塵灰(A-0001)以太空包堆疊混合貯存,核已違反上開規定。
不須改善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2-04-15
(2021-10-14)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4-111-040013
事由:依據廢清法第36條暨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貯存地點、容器、設施應保持清潔完整,不得有廢棄物飛揚、逸散、滲出、污染地面或散發惡臭情事。」,本局於110年10月14日派員至貴事業稽查,現場廢樹脂(D-0202)以太空袋盛裝廢棄物散落污染地面,核已違反上開規定。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1-10-17
(2021-09-22)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29條第1項,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文號:44-110-100007
事由:貴事業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事業」之適用對象[公告事項一、(十五)公民營廢棄物處理機構],應依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授權訂定之「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29條第1項規定:「事業廢棄物處理、清理機構或再利用機構應於收到廢棄物30日內完成廢棄物處理作業。」;另經本局110年勾稽專案,查詢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貴事業聯單申報異常,未於收受事業廢棄物(廢棄物代碼:C-0301)30日內完成處理(聯單編號:H530868111000089),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規定。
不須改善 1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1-07-08
(2021-06-25)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第8條,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4-110-070003
事由:貴事業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7年11月27日環署廢字第1070095425號修正公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事業」之適用對象[公告事項一、(十五)公民營廢棄物處理機構],應依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暨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8年9月26日環署廢字第108006918號函修正「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八辦理。經本局110年勾稽專案,查詢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貴事業營運紀錄申報異常,未於收受有害事業廢棄物(廢棄物代碼:C-0599)30日內完成處理(營運紀錄編號:H53A20071090400237),復經貴事業提供之資料證明上開營運紀錄編號已於30日內完成處理,惟貴事業申報資料有錯誤,仍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不須改善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1-06-06
(2021-05-10)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07月3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文號:44-110-060001
事由:貴事業係屬甲級事業廢棄物處理機構[領有甲級事業廢棄物處理許可證(證號:109桃廢處字第0076-2號)],應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授權訂定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第18條規定略以:「…,應依本法及其相關規定及審查通過之申請文件內容辦理。」。現場經查貴公司「C-05類冷凍櫃-8」及「C-05類冷凍櫃-9」已移走且未置於廠內,已與審查通過之申請文件內容(甲級處理許可證)不符,核以違反上開規定。
限2021-07-31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1-06-06
(2021-05-10)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文號:44-110-060002
事由:貴事業係屬甲級事業廢棄物處理機構[領有甲級事業廢棄物處理許可證(證號:109桃廢處字第0076-2號)],應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授權訂定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第18條規定略以:「…,應依本法及其相關規定及審查通過之申請文件內容辦理。」。貴事業現場堆放有購自鼎固環保顧問公司之木屑,現場檢視木屑並非純木屑,屬事業廢棄物,惟查許可證上並未登載有木屑相關廢棄物代碼,核已違反上開規定。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1-06-06
(2021-05-10)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07月31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1項第2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文號:44-110-060003
事由:依據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規定授權訂定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以下簡稱設施標準)第7條規定略以:「有害事業廢棄物之貯存方法,…:二、應以固定包裝材料或容器密封盛裝,置於貯存設施內,分類編號,並標示產生廢棄物之事業名稱、貯存日期、數量、成分及區別有害事業廢棄物特性之標誌。…」。經查貴事業現場A-0001存區,其內之廢棄物雖以太空包密封,惟並未標示產生廢棄物之事業名稱、貯存日期、數量、成分及區別有害事業廢棄物特性之標誌等,核已違反上開規定。
限2021-07-31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1-01-21
(2020-10-06)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5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桃園市固定污染源及防制設備即時監控管理自治條例第4條第2項
文號:20-110-010013
事由:貴公司前於108年3月12日向本府申請操作許可證異動,異動項目為新增防制設備(SNCR),並於109年3月24日取得異動後之操作許可證(H6695-00號),惟應依照自治條例第4條第2項規定,於90日內完成監控連線設置及重新提報監測設施確認報告書,貴公司於108年10月25日及109年4月24日提報確認報告書,因補正日數超過90日,本府於109年3月20日及109年9月21日駁回申請,核已違反桃園市固定污染源及防制設備即時監控管理自治條例第4條第2項規定。
不須改善 5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0-07-21
(2020-06-08)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10月2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文號:20-109-070033
事由:貴公司從事廢棄物處理業,並領有本府核發固定污染源「廢棄物焚化程序(H6695-00號)」操作許可證。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於109年6月8日至貴公司進行空氣污染物定期檢測查核,查核時污染源流體化床式焚化爐(E002)運作中,惟含氧量監測設施損壞,監測值為24.33%,超過環境大氣之氧氣含量21%,且比對現場檢測濃度(9.8%~16.0%)亦有顯著差異,貴公司未維持空氣污染防制監測設施之正常運作,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之規定。
限2020-10-21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0-05-11
(2020-04-29)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3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廢棄物清理法第37條第2項,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文號:44-109-050002
事由:1.本局於109年4月29日派員至現場發現貴公司收受C-0301入廠時間為108年5月27日及D-1701入廠時間為108年4月22日,皆未於收到廢棄物30內日處理完畢,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規定。 2.貴公司108年中間處理產出衍生廢棄物A-0001於108年5月23日、D-0902於108年8月2日及D-1103於108年5月23日等廢棄物檢測後至今日皆未再檢測,未每6個月檢測1次,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7條規定。 3.貴公司未依桃園市政府廢棄物處理許可證(證號:109桃廢處字第0076-1號)附錄五承諾事項(一)營運期間環境監測計畫檢測頻率檢測廢水、衍生性廢棄物等檢測項目,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規定。
不須改善 132,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9-04-18
(2019-02-14)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08-040017
事由:貴公司空氣污染物防制設施洗滌塔(A002)之洗滌器壓降為50mmH2O,未符合許可證核定之操作條件(壓降值:5mmH2O~30mmH2O)及濕式超音波洗滌塔(A003)之洗滌器壓降低於0mmH2O,未符合許可證核定之操作條件(壓降值:5mmH2O~30mmH2O),以上均未依核發之許可證內容進行操作。
不須改善 3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8-10-12
(2018-09-12)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依同法第62條規定限期於108年1月10日前提送改善完成證明文件報本府查驗,屆期仍未補正或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08年01月1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07-100008
事由:該公司本府核發之操作許可證「廢棄物焚化程序(含事業廢棄物)-廢棄物焚化處理程序(M01)」,證號H6073-00號,今日(12)至現場污染源皆在運作中,現場核對防制設備參數,洗滌塔A002、洗滌液流率68.1L/min(許可核定200~400L/min)、濕式超音波洗滌塔、洗滌液流率0L/min(許可核定50~100L/hr),脈動式袋式集塵器、集塵器壓降102mmH2O(許可核定150~230mmH2O),皆未依許可核定內容操作,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規定。

訴願駁回
限2019-01-1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200,000
已分期已繳清
2018-10-11
(2018-05-17)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07-100006
事由:貴公司廠內空氣污染防制設備之洗滌器(A002)之浮子流量計流率為125L/min,未依本府核發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內容操作(許可操作範圍值:200~400L/min),及其他(A003)之浮子流量計無法辨識流率數值,且連接至廠內中控室之電子流量計亦顯示為0,致無法判別流率之數值。

訴願駁回
不須改善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8-05-31
(2017-12-29)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450000元整,限期於107年9月4日前提送改善完成證明文件報本府查驗,屆期仍未補正或完成改善者,按日連續處罰限改日期:107年12月04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07-050029
事由:1.本日係執行空氣污染物之稽查檢測案件。2.該廠領有本府所核發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廢棄物焚化處理程序(M01)操證字第H6073-00號」,污染源為流體化床式焚化爐E002、二次燃燒室E003;防制設備為洗滌塔A002,濕式超音波洗滌塔A003、脈動式袋式集塵器A004,排放管道編號P001,本日受測之空氣污染物項目為戴奧辛,稽查時污染源操作中。3.本局委由財團法人工業技術研究院進行分析作業。4.本案採樣分析結果,倘超過排放標準(0.5ng-TEQ/Nm3),依空氣污染防制法告發處分。
限2018-12-04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45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8-01-30
(2017-12-29)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期貴公司107年4月30日前完成改善,並檢送改善完成證明文件報請本府查驗,未於期限屆滿前提報改善證明文件者,視為未完成改善,屆期未補正或完成改善者,按日連續處罰。限改日期:107年04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文號:20-107-010052
事由:貴公司從事廢棄物處理業,領有本府核發固定污染源「廢棄物焚化程序(H6073-00號)」操作許可證。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於106年12月29日至貴公司進行查核,查核時污染源流體化床式焚化爐(E002)運作中,惟含氧量監測設施損壞,監測值僅為0.1~0.11%(本府環境保護局以手提式燃燒分析及氣體偵測器量測結果,氧氣濃度為12.6%~12.8%),貴公司未維持空氣污染防制監測設施之正常運作,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之規定。
限2018-04-3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