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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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0-19 (2017-02-21) |
環保署 |
主旨:罰鍰新臺幣15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40條第3項,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40條第3項 文號:32-107-100002 事由:進行查證結果顯示,檢測出土壤重金屬鋅最高濃度4100 mg/kg(管制標準鋅:2,000 mg/kg),超過土壤污染管制標準;地下水中二氯甲烷最高濃度2.71 mg/L、鎳3.5 mg/L(管制標準:二氯甲烷0.05 mg/L、鎳:1mg/L),超過第二類地下水污染管制標準,其昇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於96至100年期間運作物質與檢出土壤鋅及地下水二氯甲烷、鎳超過管制標準相關,致龍定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廠區公告為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場址。 |
否 | 不須改善 |
150,000 尚未繳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