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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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6 (2024-11-21)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14年01月06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9條第2項,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運作與釋放量紀錄管理辦法第4條第1項 文號:34-113-120001 事由:請貴公司人員提供113年之運作紀錄表,現場毒性化學物質「乙二醇甲醚」成份含量45至50,截至113年11月21日結餘量計642公克。惟該公司未能於113年11月10日前完成申報前一個月運作紀錄(113年10月份),屬有紀錄而未申報,核已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9條第2項授權訂定之「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運作與釋放量紀錄管理辦法」第4條第1項之規定。 |
否 |
限2025-01-06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