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瑞環保股份有限公司(桃園縣政府觀音灰渣處理場)

單位基本資料

企業統一編號: 53375890
管制編號: H53A3174
事業名稱: 博瑞環保股份有限公司(桃園縣政府觀音灰渣處理場)
事業地址: 桃園市觀音區保生里電廠二路八○○號
所在工業區: 其他工業區   
產業類型: 非有害廢棄物處理業
排放申報類型: 空氣污染;水污染;廢棄物
空氣污染解除列管日期: 2019-10-30
資料日期: 2024-03-24
即時監測資料來源:切換為地方環保局資料

裁罰紀錄

裁罰/違規日正向排序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
2016-07-26
(2015-11-22)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限改日期:105年08月10日。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辦法第34條第1項
文號:44-105-070009

訴願駁回
限2016-08-1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3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6-01-27
(2016-01-19)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
法規: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辦法第34條第1項,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
文號:44-105-010179
陳情或撤銷結果:陳情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原處分撤銷,後續處分一併撤銷。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有疏失_違反明確性原則,另為適法之處分
不須改善 30,000
不須繳納
2016-01-27
(2016-01-20)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
法規: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辦法第34條第1項,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
文號:44-105-010186
陳情或撤銷結果:陳情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原處分撤銷,後續處分一併撤銷。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有疏失_違反明確性原則,另為適法之處分
不須改善 30,000
不須繳納
2016-01-25
(2016-01-16)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
法規: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辦法第34條第1項,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
文號:44-105-010154
陳情或撤銷結果:陳情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原處分撤銷,後續處分一併撤銷。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原處分撤銷,後續處分一併撤銷。
不須改善 30,000
不須繳納
2016-01-25
(2016-01-17)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
法規: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辦法第34條第1項,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
文號:44-105-010162
陳情或撤銷結果:陳情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原處份撤銷,後續處分一併撤銷。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有疏失_違反明確性原則,另為適法之處分
不須改善 30,000
不須繳納
2016-01-25
(2016-01-18)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
法規: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辦法第34條第1項,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
文號:44-105-010170
陳情或撤銷結果:陳情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原處分撤銷,後續處分一併撤銷。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有疏失_違反明確性原則,另為適法之處分
不須改善 30,000
不須繳納
2016-01-22
(2016-01-15)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
法規: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辦法第34條第1項,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
文號:44-105-010146
陳情或撤銷結果:陳情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原處分撤銷,後續處分一併撤銷。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有疏失_違反明確性原則,另為適法之處分
不須改善 30,000
不須繳納
2016-01-21
(2016-01-14)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
法規: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辦法第34條第1項,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
文號:44-105-010137
陳情或撤銷結果:陳情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原處分撤銷,後續處分一併撤銷。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有疏失_違反明確性原則,另為適法之處分
不須改善 30,000
不須繳納
2016-01-20
(2016-01-12)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
法規: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辦法第34條第1項,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
文號:44-105-010120
陳情或撤銷結果:陳情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原處分撤銷,後續處分一併撤銷。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原處分撤銷,後續處分一併撤銷。
不須改善 30,000
不須繳納
2016-01-20
(2016-01-13)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
法規: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辦法第34條第1項,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
文號:44-105-010132
陳情或撤銷結果:陳情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原處分撤銷,後續處分一併撤銷。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有疏失_違反明確性原則,另為適法之處分
不須改善 30,000
不須繳納
2016-01-20
(2016-01-20)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0元整,命立即停工(命停止進料堆置),並請貴公司立即備齊相關申請文件提出操作許可證申請或降低物料堆置量至3,000立方公尺以下。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05-010150
陳情或撤銷結果:陳情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無適法之處分故撤銷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無適法之處分
不須改善 1,000,000
不須繳納
2016-01-19
(2016-01-10)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
法規: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辦法第34條第1項,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
文號:44-105-010109
陳情或撤銷結果:陳情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原處分撤銷,後續處分一併撤銷。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有疏失_違反明確性原則,另為法適之處分
不須改善 30,000
不須繳納
2016-01-19
(2016-01-11)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
法規: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辦法第34條第1項,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
文號:44-105-010118
陳情或撤銷結果:陳情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原處分撤銷,後續處分一併撤銷。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有疏失_違反明確性原則,另為適法之處分
不須改善 30,000
不須繳納
2016-01-19
(2016-01-19)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900000元整,命立即停工(命停止進料堆置),並請貴公司立即備齊相關申請文件提出操作許可證申請或降低物料堆置量至3,000立方公尺以下。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05-010135
陳情或撤銷結果:陳情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無適法之處分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無適法之處分
不須改善 900,000
不須繳納
2016-01-18
(2016-01-09)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
法規: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辦法第34條第1項,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
文號:44-105-010103
陳情或撤銷結果:陳情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原處分撤銷,後續處分一併撤銷。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有疏失_違反明確性原則,另為適法之處分
不須改善 30,000
不須繳納
2016-01-18
(2016-01-16)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0元整,命立即停工(命停止進料堆置),並請貴公司立即備齊相關申請文件提出操作許可證申請或降低物料堆置量至3,000立方公尺以下。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
文號:20-105-010109
陳情或撤銷結果:陳情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無適法之處分
不須改善 600,000
不須繳納
2016-01-18
(2016-01-17)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700000元整,命立即停工(命停止進料堆置),並請貴公司立即備齊相關申請文件提出操作許可證申請或降低物料堆置量至3,000立方公尺以下。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05-010112
陳情或撤銷結果:陳情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無適法之處分
不須改善 700,000
不須繳納
2016-01-18
(2016-01-18)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800000元整,命立即停工(命停止進料堆置),並請貴公司立即備齊相關申請文件提出操作許可證申請或降低物料堆置量至3,000立方公尺以下。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05-010115
陳情或撤銷結果:陳情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無適法之處分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無適法之處分
不須改善 800,000
不須繳納
2016-01-15
(2016-01-07)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
法規: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辦法第34條第1項,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
文號:44-105-010084
陳情或撤銷結果:陳情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原處分撤銷,後續處份一併撤銷。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有疏失_違反明確性原則,另為適法之處分
不須改善 30,000
不須繳納
2016-01-15
(2016-01-08)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
法規: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辦法第34條第1項,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
文號:44-105-010094
陳情或撤銷結果:陳情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原處分撤銷,後續處分一併撤銷。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有疏失_違反明確性原則,另為適法之處分
不須改善 30,000
不須繳納
2016-01-15
(2016-01-15)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500000元整,命立即停工(命停止進料堆置),並請貴公司立即備齊相關申請文件提出操作許可證申請或降低物料堆置量至3,000立方公尺以下。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05-010094
陳情或撤銷結果:陳情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無適法之處分
不須改善 500,000
不須繳納
2016-01-14
(2016-01-14)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400000元整,命立即停工(命停止進料堆置),並請貴公司立即備齊相關申請文件提出操作許可證申請或降低物料堆置量至3,000立方公尺以下。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05-010089
陳情或撤銷結果:陳情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無適法之處分
不須改善 400,000
不須繳納
2016-01-13
(2016-01-04)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
法規: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辦法第34條第1項,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
文號:44-105-010056
陳情或撤銷結果:陳情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原處分撤銷,後續處分一併撤銷。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有疏失_違反明確性原則,另為適法之處分
不須改善 30,000
不須繳納
2016-01-13
(2016-01-05)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
法規: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辦法第34條第1項,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
文號:44-105-010066
陳情或撤銷結果:陳情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原處分撤銷,後續處分一併撤銷。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有疏失_違反明確性原則,另為適法之處分
不須改善 30,000
不須繳納
2016-01-13
(2016-01-06)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
法規: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辦法第34條第1項,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
文號:44-105-010072
陳情或撤銷結果:陳情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原處分撤銷,後續處分一併撤銷。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有疏失_違反明確性原則,另為適法之處分
不須改善 30,000
不須繳納
2016-01-13
(2016-01-12)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命立即停工(命停止進料堆置),並請貴公司立即備齊相關申請文件提出操作許可證申請或降低物料堆置量至3,000立方公尺以下。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05-010070
陳情或撤銷結果:陳情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無適法之處分
不須改善 200,000
不須繳納
2016-01-13
(2016-01-13)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0元整,命立即停工(命停止進料堆置),並請貴公司立即備齊相關申請文件提出操作許可證申請或降低物料堆置量至3,000立方公尺以下。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05-010071
陳情或撤銷結果:陳情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無適法之處分
不須改善 300,000
不須繳納
2016-01-11
(2016-01-03)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
法規: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辦法第34條第1項,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
文號:44-105-010049
陳情或撤銷結果:陳情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原處分撤銷,後續處分一併撤銷。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有疏失_違反明確性原則,另為適法之處分
不須改善 30,000
不須繳納
2016-01-08
(2016-01-01)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
法規: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辦法第34條第1項,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
文號:44-105-010035
陳情或撤銷結果:陳情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原處分撤銷,後續處分一併撤銷。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有疏失_違反明確性原則,另為適法之處分
不須改善 30,000
不須繳納
2016-01-08
(2016-01-02)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
法規: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辦法第34條第1項,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
文號:44-105-010042
陳情或撤銷結果:陳情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原處分撤銷,後續處分一併撤銷。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有疏失_違反明確性原則,另為適法之處分
不須改善 30,000
不須繳納
2016-01-07
(2015-12-31)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
法規: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辦法第34條第1項,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
文號:44-105-010025
陳情或撤銷結果:陳情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原處分撤銷,後續處分一併撤銷。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有疏失_違反明確性原則,另為適法之處分
不須改善 30,000
不須繳納
2016-01-06
(2015-12-30)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
法規: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辦法第34條第1項,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
文號:44-105-010018
陳情或撤銷結果:陳情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原處分撤銷,後續處分一併撤銷。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有疏失_違反明確性原則,另為法適之處分
不須改善 30,000
不須繳納
2016-01-05
(2015-12-28)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
法規: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辦法第34條第1項,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
文號:44-105-010010
陳情或撤銷結果:陳情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原處分撤銷,後續處分一併撤銷。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有疏失_違反明確性原則,另為適法之處分
不須改善 30,000
不須繳納
2016-01-04
(2015-12-27)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
法規: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辦法第34條第1項,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
文號:44-105-010002
陳情或撤銷結果:陳情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原處分撤銷,後續處分一併撤銷。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有疏失_違反明確性原則,另為適法之處分
不須改善 30,000
不須繳納
2015-12-31
(2015-12-26)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
法規: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辦法第34條第1項,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
文號:44-104-120054
陳情或撤銷結果:陳情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原處分撤銷,後續處分一併撤銷。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原處分撤銷,後續處分一併撤銷。
不須改善 30,000
不須繳納
2015-12-30
(2015-12-25)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
法規: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辦法第34條第1項,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
文號:44-104-120050
陳情或撤銷結果:陳情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原處分撤銷,後續處份一併撤銷。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原處分撤銷,後續處分一併撤銷。
不須改善 30,000
不須繳納
2015-12-30
(2015-12-29)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
法規: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辦法第34條第1項,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
文號:44-104-120053
陳情或撤銷結果:陳情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原處分撤銷,後續處分一併撤銷。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原處分撤銷,後續處分一併撤銷。
不須改善 30,000
不須繳納
2015-12-29
(2015-12-24)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
法規: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辦法第34條第1項,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
文號:44-104-120037
陳情或撤銷結果:陳情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原處分撤銷,後續處分一併撤銷。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原處分撤銷,後續處分一併撤銷。
不須改善 30,000
不須繳納
2015-12-25
(2015-12-22)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
法規: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辦法第34條第1項,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
文號:44-104-120028
陳情或撤銷結果:陳情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原處分撤銷,後續處分一併撤銷。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原處分撤銷,後續處分一併撤銷。
不須改善 30,000
不須繳納
2015-12-25
(2015-12-23)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
法規: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辦法第34條第1項,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
文號:44-104-120020
陳情或撤銷結果:陳情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原處分撤銷,後續處分一併撤銷。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原處分撤銷,後續處分一併撤銷。
不須改善 30,000
不須繳納
2015-12-22
(2015-11-25)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命立即停工(命停止進料堆置),並限期於105年1月25日備齊相關申請文件提出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申請或降低物料堆置量至3,000立方公尺以下。限改日期:105年01月11日。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04-120033
陳情或撤銷結果:陳情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無適法之處分
限2016-01-11前改善
不須改善
100,000
不須繳納
2015-12-04
(2015-11-22)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限改日期:104年12月21日。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法規: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辦法第34條第1項,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
文號:44-104-120001
陳情或撤銷結果:撤銷並另立裁處書,原處分有疏失_違反明確性原則,原處分未說明如何將訴願人生產製造之產品認定為廢棄物,顯然違反行政處分明確性原則。 原處分所據稽查土地範圍之地號是否確實?及雙方所提出之現場照片所示情狀尚有歧異,鋪設完成是否仍有堆置情事等,洵有事實未明、調查未盡之虞。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有疏失_違反明確性原則,另為適法之處分
限2015-12-21前改善
不須改善
30,000
不須繳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