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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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18 (2023-03-27)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12-050024 事由:貴公司從事塑膠製品製造業,領有本府核發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聚橡膠皮、板、管材製造程序(M01)」(操證字第H6000-01號),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12年3月27日派員至玉林路及桃科十一路附近巡視,有嗅得橡膠異臭味情形,後本府環境保護局至貴公司稽查,現場污染源固體、液體混合設備(濕式)(E201)作業中,查空氣污染防制設備脈動式袋式集塵器(A203)之壓降儀錶顯示值為175 mmH2O(許可範圍:5~15 mmH2O),經貴公司人員確認儀錶未故障及管線未阻塞,壓差儀錶顯示值為165mmH2O,仍未能符合許可證操作內容。 |
否 | 不須改善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