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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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13 (2020-10-21)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12月17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9條第2項,毒性化學物質運作及釋放量紀錄管理辦法第4條 文號:34-109-110001 事由:貴公司領有本府核發毒性化學物質「丙烯酸丁酯」核可文件(證號:176-03-J0039),含量95至100%W/W,有效期間至111年3月5日;「三乙胺」核可文件(證號:121-03-J0031),含量95至100%W/W,有效期間至110年8月7日。緣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9年10月21日派員前往貴公司觀音廠(地址:桃園市觀音區富源里新富路161號)稽查,查貴公司於109年9月份毒性化學物質「丙烯酸丁酯、三乙胺」運作紀錄結餘量分別為2.25公斤及13.7公斤,申報量與現場貯存量相符,惟貴公司未能於109年10月12日(因遇假日延長申報截止日)前完成前一個月(109年9月份)之申報紀錄,屬有紀錄未申報行為,核已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9條第2項授權訂定之「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運作與釋放量紀錄管理法」第4條規定依法告發。 |
否 |
限2020-12-17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