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水利署第五河川局

單位基本資料

企業統一編號: 36679807
管制編號: I26097000148
事業名稱: 經濟部水利署第五河川局
事業地址:
所在工業區:
產業類型:
排放申報類型:
資料日期: 2020-05-11
即時監測資料來源:切換為地方環保局資料

裁罰紀錄

裁罰/違規日正向排序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
2023-08-08
(2023-07-27)
雲林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40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09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112-080006
事由:受處分人發包辦理「石牛溪東明將軍堤段(一期)改善工程(二工區)」(管制編號:P111P24021-2),經雲林縣環境保護局於112年7月27日派員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進行稽查時,該工區工地周界、物料堆置、車行路徑、裸露地表等未採行防制措施,本次查核缺失點數共:40點,已違反空污法第23條規定。
限2023-09-3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4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3-08-07
(2023-07-27)
雲林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40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09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112-080004
事由:受處分人發包辦理「石牛溪東明將軍堤段(一期)改善工程(一工區)」(管制編號:P111P24020-2),經雲林縣環境保護局於112年7月27日派員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進行稽查時,該工區工地周界、物料堆置、裸露地表、工地出入口等未採行防制措施,本次查核缺失點數共:34 點,已違反空污法第23條規定。
限2023-09-3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4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3-06-12
(2023-05-04)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7000元整,本局於112年5月4日確認改善完成在案。限改日期:112年05月04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文號:30-112-060018
事由:貴局申請111年八掌溪溪洲子寮、孫厝寮及北馬堤防構造物維修改善工程營建工地逕流廢水削減計畫(管制編號:D9103171),屬水污染防治法列管之營建工地(屬一級營建工地級別),申請送件日為111年12月16日,施工期程自111年6月10日至112年2月14日止,遲至施工迄日仍未補正完成,經本局112年5月4日查核工程已竣工,惟貴局未依規定於施工前檢具營建工地逕流廢水削減計畫經本局核准。
限2023-05-04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27,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3-05-09
(2023-04-18)
雲林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05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112-050001
事由:受處分人發包辦理「石牛溪東明將軍堤段(一期)改善工程(二工區)」(管制編號:P111P24021-1),經雲林縣環境保護局於112年4月18日派員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進行稽查時,該工區物料堆置、車行路徑、工地出入口、裸露地表等未採行防制措施,本次查核缺失點數共:34 點,已違反空污法第23條規定。
限2023-05-3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3-05-09
(2023-04-18)
雲林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05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112-050002
事由:受處分人發包辦理「石牛溪東明將軍堤段(一期)改善工程(一工區) 建」(管制編號:P111P24020-1),經雲林縣環境保護局於112年4月18日派員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進行稽查時,物料堆置、車行路徑、工地出入口、裸露地表等未採行防制措施,本次查核缺失點數共:34 點,已違反空污法第23條規定。
限2023-05-3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3-05-09
(2023-04-18)
雲林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40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05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112-050003
事由:受處分人發包辦理「石牛溪頂柴裡堤防改善工程」(管制編號:P111P14043-1),經雲林縣環境保護局於112年4月18日派員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進行稽查時,物料堆置、工地出入口、車行路徑、裸露地表等未採行防制措施,缺失點數共:24 點,已違反空污法第23條規定。
限2023-05-3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4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3-02-07
(2023-01-11)
雲林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03月1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112-020001
事由:受處分人發包辦理「石牛溪頂柴裡堤防改善工程」(管制編號:P111P14043-1),經雲林縣環境保護局於112年1月11日派員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進行稽查時,01.工地標示牌02.工地週界03.物料堆置04.車行路徑05.裸露地表06.工地出入口等缺失點數共54點,致影響防制效果,已違反空污法第23條規定。
限2023-03-1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2-11-15
(2022-11-01)
雲林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12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111-110005
事由:受處分人發包之「大湖口溪南勢阿丹堤段改善工程(增辦)併辦土石標售」(管制編號:P110P24020-2),經雲林縣環保局於111年11月1日派員前往稽查,經查該工區物料堆置、車行路徑、裸露地表、工地出入口、運送物料之車輛機具等缺失點數共20點,致影響防制效果,已違反空污法第23條規定。
限2022-12-3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2-09-26
(2022-09-01)
雲林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400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10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111-090003
事由:受處分人發包辦理「大湖口溪南勢阿丹堤段改善工程(增辦)併辦土石標售」(管制編號:P110P24020-2),經本縣環境保護局111年9月1日派員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進行稽查時,經查工程本次查核缺失項目:03.物料堆置04.車行路徑05.裸露地表06.工地出入口09.運送物料之車輛機具,缺失點數共:38 點依空污法第23條告發。
限2022-10-30前改善
待改善
4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2-09-12
(2022-05-26)
雲林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08月22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1款
文號:41-111-090022
事由:1.本局於上開時段至現場複查,發現該地號(義德段584-1)仍堆置大量廢衣物,夾雜生活垃圾。 2.經查,本局於111年5月16日雲環衛字第1110007183號函限期權責單位於111年5月25日前清理完成,惟現場未做清理改善,亦未有清除整理之跡象。 辦理情形:上述情事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1款規定,本局依法告發,並限期於111年5月31日前清理完成,屆期未清除將依廢棄物清理法第71條,強制清除後續所衍生清除費用,逕向管理人,權責單位依法求償。
限2022-08-22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2-04-01
(2022-03-02)
雲林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05月1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111-040001
事由:受處分人發包辦理「大湖口溪南勢阿丹堤段改善工程(四期)併辦土石標售」(管制編號:P110P24024-1),經雲林縣環境保護局於111年3月2日派員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進行稽查時,物料堆置、車行路徑、裸露地表、工地出入口等缺失點數共40點,致影響防制效果,違反空污法第23條依法告發。
限2022-05-1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2-03-22
(2022-03-02)
雲林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04月2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111-030007
事由:受處分人發包辦理「石牛溪上斗南下東明至將軍東明堤段改善工程併辦土石標售」,經雲林縣環境保護局於111年3月2日派員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進行稽查時,工地週界、物料堆置、車行路徑、裸露地表、工地出入口等缺失點數共38點,致影響防制效果,已違反空污法第23條規定。
限2022-04-2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2-03-22
(2022-03-02)
雲林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04月2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111-030013
事由:受處分人發包之「大湖口溪南勢阿丹堤段改善工程(五期)併辦土石標售」(管制編號:P111P24001-1),經雲林縣環保局於111年3月2日派員前往稽查,經查該工區物料堆置、車行路徑、裸露地表、工地出入口等缺失點數共34點,致影響防制效果,已違反空污法第23條規定。
限2022-04-2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2-03-22
(2022-03-03)
雲林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04月2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111-030008
事由:受處分人發包辦理「石牛溪上斗南下東明堤段改善工程(一期)併辦土石標售」(管制編號:P110P24022-1),經本縣環境保護局111年3月3日派員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進行稽查時,經查該工程物料堆置、車行路徑、裸露地表等查核缺失扣點共計24點,已違反空污法第23條依法告發。
限2022-04-2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2-03-22
(2022-03-03)
雲林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04月2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111-030009
事由:受處分人發包辦理「石牛溪將軍東明堤段改善工程(一工區)併辦土石標售」(管制編號:P110P14043-1),經雲林縣環境保護局111年3月3日派員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進行稽查時,經查該工區物料堆置、車行路徑、裸露地表等查核缺失扣點共計30點,已違反空污法第23條規定。
限2022-04-2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2-03-22
(2022-03-03)
雲林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04月2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111-030010
事由:受處分人發包辦理「石牛溪將軍東明堤段改善工程併辦土石標售」(管制編號:P110P2Z043-1),經本縣環境保護局111年3月3日派員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進行稽查時,經查該工程物料堆置、車行路徑、裸露地表等查核缺失扣點共計24點,已違反空污法第23條依法告發。
限2022-04-2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2-03-22
(2022-03-03)
雲林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04月2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111-030011
事由:受處分人發包辦理「石牛溪上斗南下東明堤段改善工程(二期)併辦土石標售」(管制編號:P110P24023-1),經本縣環境保護局111年3月3日派員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進行稽查時,經查該工程物料堆置、車行路徑、裸露地表等查核缺失扣點共計24點,已違反空污法第23條依法告發。
限2022-04-2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2-03-22
(2022-03-03)
雲林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04月2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111-030012
事由:受處分人發包辦理「石牛溪上斗南下東明堤段改善工程」(管制編號:P110P2Z035-1),經本縣環境保護局111年3月3日派員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進行稽查時,經查該工程物料堆置、車行路徑、裸露地表等查核缺失扣點共計24點,已違反空污法第23條依法告發。
限2022-04-2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2-03-22
(2022-03-03)
雲林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04月2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111-030014
事由:受處分人發包辦理「大湖口溪南勢阿丹堤段加高加強工程(一工區)併辦土石標售」(管制編號:P109P24024-1),經雲林縣環境保護局111年3月3日派員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進行稽查時,經查該工區物料堆置、車行路徑、裸露地表、工地出入口等查核缺失扣點共計26點,已違反空污法第23條依法告發。
限2022-04-2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2-03-22
(2022-03-03)
雲林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04月2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111-030015
事由:受處分人發包辦理「大湖口溪南勢阿丹堤段改善工程(三期)(一工區)併辦土石標售」(管制編號:P110P24019-1),經本縣環境保護局111年3月3日派員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進行稽查時,經查該工程物料堆置、車行路徑、裸露地表、工地出入口等查核缺失扣點共計22點,已違反空污法第23條依法告發。
限2022-04-2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2-03-22
(2022-03-03)
雲林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04月2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111-030016
事由:受處分人發包辦理「大湖口溪南勢阿丹堤段改善工程(六期)併辦土石標售」(管制編號:P110P24021-1),經本縣環境保護局111年3月3日派員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進行稽查時,經查該工程物料堆置、車行路徑、裸露地表等查核缺失扣點共計30點,已違反空污法第23條依法告發。
限2022-04-2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2-03-22
(2022-03-03)
雲林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04月2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111-030017
事由:受處分人發包辦理「大湖口溪南勢阿丹堤段改善工程(增辦)併辦土石標售」(管制編號:P110P24020-1),經本縣環境保護局111年3月3日派員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進行稽查時,經查該工程物料堆置、車行路徑、裸露地表、工地出入口等查核缺失扣點共計22點,已違反空污法第23條依法告發。
限2022-04-2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2-03-22
(2022-03-03)
雲林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04月2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111-030018
事由:受處分人發包辦理「大湖口溪南勢阿丹堤段改善工程(二期增辦)併辦土石標售」(管制編號:P110P2Z039-1),經本縣環境保護局111年3月3日派員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進行稽查時,經查該工程物料堆置、車行路徑、裸露地表等查核缺失扣點共計30點,已違反空污法第23條依法告發。
限2022-04-2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2-03-21
(2022-03-03)
雲林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04月2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111-030006
事由:受處分人發包辦理「大湖口溪南勢阿丹堤段改善工程(三期)併辦土石標售」(管制編號:P110P2Z033-1),經本縣環境保護局111年3月3日派員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進行稽查時,經查該工程物料堆置、車行路徑、裸露地表等查核缺失扣點共計30點,已違反空污法第23條依法告發。
限2022-04-2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1-11-22
(2021-10-30)
雲林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12月2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110-110004
事由:受處分人發包辦理「石龜溪石龜溪橋仔頭堤段(二期)防災減災工程」(管制編號:P109P8Z031-1),本案於7月22號告發,仍未依缺失完成改善,經雲林縣環境保護局110年10月30日至該工區稽查經查裸露地表、車行路徑及工地出入口、物料堆置未有防置相關措施,共查核扣點共計40點,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規定。
限2021-12-25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1-08-16
(2021-07-22)
雲林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08月3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110-080002
事由:貴局發包辦理「石龜溪石龜溪橋仔頭堤段(二期)防災減災工程」(管制編號:P109P8Z031-1),經雲林縣環境保護局110年7月22日派員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進行稽查時,經查該工區工地周界未設置全阻隔圍籬設置亦未申請替代方案,裸露地表、車行路徑及工地出入口未有防置相關措施,致影響防制效果,本次查核點數共40點依法告發。
限2021-08-31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1-01-21
(2020-12-14)
嘉義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02月08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110-010002
事由: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車行路徑: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未採行防制設施,缺失情形10點;第10條工地出入口:車輛離開營建工地時未有效清洗車體及輪胎,其表面附著污泥,缺失情形4點;缺失情形合計14點。
限2021-02-08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0-07-27
(2020-06-16)
雲林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08月1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109-070002
事由:受處分人發包辦理「北港滯洪池第一期工程(一工區)併辦土石標售~工程標」(管制編號:P108P6B001-3),經雲林縣環境保護局109年6月16日派員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進行稽查時,經查該工區全區域裸露地表,物料堆置及車行路徑均未依規定設置防制措施,查核缺失扣點計30點,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規定。
限2020-08-1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0-05-13
(2020-02-20)
嘉義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05月28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109-050001
事由:經濟部水利署第五河川局於本縣轄辦理「溪墘排水溪墘農場滯洪池治理工程(第一標)」前因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在案,再經本縣環境保護局於109年2月20日現場查驗,查驗結果:工地周界:設置之圍籬,未涵蓋全部工地區域,現場未改善完成;物料堆置:未依規定採行覆蓋防塵布、防塵網或配合噴灑化學穩定劑等設施之一,現場未改善完成;車行路徑: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未採行防制設施,現場未改善完成;裸露地表:未採行管理辦法第9條第1項第1款至第6款規定防制措施之一,現場未改善完成;工地出入口:車輛離開營建工地時未有效清洗車體及輪胎,其表面附著污泥,現場未改善完成;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81條第2項規定。
限2020-05-28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0-05-13
(2020-02-20)
嘉義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05月28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109-050002
事由:經濟部水利署第五河川局於本縣轄辦理「溪墘排水溪墘農場滯洪池治理工程(第二標)」前因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在案,再經本縣環境保護局於109年2月20日現場查驗,查驗結果:工地周界:設置之圍籬,未涵蓋全部工地區域,現場未改善完成;物料堆置:未依規定採行覆蓋防塵布、防塵網或配合噴灑化學穩定劑等設施之一,現場未改善完成;車行路徑: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未採行防制設施,現場未改善完成;裸露地表:未採行管理辦法第9條第1項第1款至第6款規定防制措施之一,現場未改善完成;工地出入口:營建工地出入口未設置洗車設備,或無設置洗車空間,且未以加壓沖洗設備清洗,現場未改善完成;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81條第2項規定。
限2020-05-28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0-05-13
(2020-02-20)
嘉義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05月28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109-050003
事由:經濟部水利署第五河川局於本縣轄辦理「溪墘排水新庄農場滯洪池治理工程(第二標)」前因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在案,再經本縣環境保護局於109年2月20日現場查驗,查驗結果:工地周界:設置之圍籬,未涵蓋全部工地區域,現場未改善完成;車行路徑: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未採行防制設施,現場未改善完成;裸露地表:未採行管理辦法第9條第1項第1款至第6款規定防制措施之一,現場未改善完成;工地出入口:營建工地出入口未設置洗車設備,或無設置洗車空間,且未以加壓沖洗設備清洗,現場未改善完成;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81條第2項規定。
限2020-05-28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0-05-13
(2020-04-17)
雲林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05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109-050001
事由:受處分人發包辦理「北港滯洪池第一期工程(一工區)併辦土石標售~工程標」,經雲林縣環境保護局109年4月17日派員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進行稽查時,經查該工區周界圍籬未涵蓋全區域、裸露地表、物料堆置、車行路徑等查核缺失扣點共計28點,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規定。
限2020-05-3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0-04-21
(2020-02-20)
嘉義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400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05月08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109-040001
事由:經濟部水利署第五河川局於本縣轄辦理「溪墘排水新庄農場滯洪池治理工程(第一標)」前因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在案,再經本縣環境保護局於109年2月20日現場查驗,查驗結果:工地告示牌:依規定設置,但工地標示牌內容未載明或僅標示部分工地資料,現場已改善完成;工地周界:設置之圍籬,未涵蓋全部工地區域,現場未改善完成;車行路徑: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未採行防制措施,現場未改善完成;裸露地表:未採行管理辦法第9條第1項第1款至第6款規定防制措施之一,現場未改善完成;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81條第2項規定。
限2020-05-08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4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0-03-23
(2020-02-17)
雲林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04月1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109-030005
事由:貴單位發包辦理「北港滯洪池第一期工程(二工區)併辦土石標售」,經雲林縣環境保護局109年2月17日派員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進行稽查時,經查該工區大片裸露地表,車行路徑裸露地表及物料堆置等未依規定設置,查核缺失扣點共計40點,違反空污法第23條之規定依法告發。
限2020-04-1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0-03-05
(2020-02-20)
嘉義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400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04月07日。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109-030002
陳情或撤銷結果:資料鍵入錯誤,需先通知營建業主陳述意見書之後再行開立告發。
事由:經濟部水利署第五河川局於本縣轄辦理「溪墘排水新庄農場滯洪池治理工程(第一標)」前因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在案,再經本縣環境保護局於109年2月20日現場查驗,查驗結果:物料堆置:防塵網未完全覆蓋堆置之物料或配損,致影響防制效果,現場未改善完成;車行路徑: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未採行防制措施,現場未改善完成;裸露地表:未採行管理辦法第9條第1項第1款至第6款規定防制措施之一,現場未改善完成;工地出入口:車輛離開營建工地時未有效清洗車體及輪胎,其表面附著污泥,現場未改善完成;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81條第2項規定。
限2020-04-07前改善
不須改善
40,000
不須繳納
2020-03-02
(2020-02-20)
嘉義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400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109-030001
陳情或撤銷結果:資料鍵入錯誤,該案件需先陳述意見書給營建業主後,再行開立裁處書。
事由:經濟部水利署第五河川局於本縣轄辦理「溪墘排水新庄農場滯洪池治理工程(第一標)」前因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在案,再經本縣環境保護局於109年2月20日現場查驗,查驗結果:物料堆置:防塵網未完全覆蓋堆置之物料或配損,致影響防制效果,現場未改善完成;車行路徑: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未採行防制措施,現場未改善完成;裸露地表:未採行管理辦法第9條第1項第1款至第6款規定防制措施之一,現場未改善完成;工地出入口:車輛離開營建工地時未有效清洗車體及輪胎,其表面附著污泥,現場未改善完成;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81條第2項規定。
不須改善 40,000
不須繳納
2019-12-13
(2019-10-28)
嘉義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12月26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108-120001
事由: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工地周界:設置之圍籬,未涵蓋全部工地區域,缺失情形4點;第7條物料堆置:未依規定採行覆蓋防塵布、防塵網或配合噴灑化學穩定劑等設施之一者,缺失情形10點;第8條車行路徑: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置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未採行防制設施,缺失情形10點;第9條裸露地表:未採行管理辦法第9條第1項第1款至第6款規定防制措施之一,缺失情形10點;第10條工地出入口:車輛離開營建工地時未有效清洗車體及輪胎,其表面附著污泥,缺失情形4點;缺失情形合計38點。
限2019-12-26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23-109-050001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9-12-13
(2019-10-28)
嘉義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12月26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108-120002
事由: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工地周界:設置之圍籬,未涵蓋全部工地區域,缺失情形4點;第8條車行路徑: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置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未採行防制設施,缺失情形10點;第9條裸露地表:未採行管理辦法第9條第1項第1款至第6款規定防制措施之一,缺失情形10點;第10條工地出入口:未設置洗車設備,或無設置洗車空間,且未以加壓沖洗設備清洗,缺失情形10點;缺失情形合計34點。
限2019-12-26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23-109-050003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9-12-10
(2019-10-28)
嘉義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12月26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108-110001
事由: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工地周界:設置之圍籬,未涵蓋全部工地區域,缺失情形4點;第7條物料堆置:未依規定採行覆蓋防塵布、防塵網或配合噴灑化學穩定劑等設施之一者,缺失情形10點;第8條車行路徑: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置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未採行防制設施,缺失情形10點;第9條裸露地表:未採行管理辦法第9條第1項第1款至第6款規定防制措施之一,缺失情形10點;第10條工地出入口:營建工地出入口未設置洗車設備,或無設置洗車空間,且未以加壓沖洗設備清洗,缺失情形10點;缺失情形合計44點。
限2019-12-26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23-109-050002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9-12-10
(2019-10-28)
嘉義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400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12月26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108-110002
事由: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5條工地標示牌:依規定設置,但工地標示牌內容未載明或僅標示部分工地資料,缺失情形4點;第6條工地周界:設置之圍籬,未涵蓋全部工地區域,缺失情形4點;第8條車行路徑: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置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未採行防制設施,缺失情形10點;第9條裸露地表:未採行管理辦法第9條第1項第1款至第6款規定防制措施之一,缺失情形10點;缺失情形合計28點。
限2019-12-26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23-109-040001
4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9-12-09
(2019-11-04)
雲林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12月2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108-120003
事由:貴局發包之「北港滯洪池第一期工程(一工區)併辦土石標售~工程標」(管制編號:P108P6B001-1),經雲林縣環境保護局108年11月4日派員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進行稽查時,經查該工區裸露地、物料堆置及工地出入口等均未設置防制措施,查核缺失扣點計50點,已違反空污法第23條之規定。
限2019-12-25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9-12-06
(2019-10-05)
雲林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5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12月25日。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16條第2項
文號:23-108-120001
事由: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費逾期30日仍未繳納(工程名稱:北港滯洪池第一期工程(一工區)併辦土石標售~工程標,管編:P108P6B001-1、P108P6B001-2)
限2019-12-25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5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9-12-06
(2019-10-05)
雲林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5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12月25日。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16條第2項
文號:23-108-120002
事由: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費逾期30日仍未繳納(工程名稱:北港滯洪池第一期工程(一工區)併辦土石標售,管編:P108P6Z039-1)
限2019-12-25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5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9-10-01
(2019-08-20)
雲林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10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108-100003
事由:貴局發包辦理「石龜溪石龜溪橋仔頭堤段防災減災工程(一期)」,經雲林縣環境保護局108年8月20日派員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進行稽查時,經查未具告示牌、工地車行路徑、裸露地表、物料堆及工地出入口均未依規定設置防制措施,共計扣點44點。
限2019-10-3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9-01-14
(2018-11-15)
嘉義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800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01月24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108-010001
事由: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車行路徑: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未採行防制設施,缺失情形10點;缺失情形合計10點。
限2019-01-24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8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8-12-05
(2018-09-14)
嘉義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12月2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107-110001
事由:營建工程進行期間,施工機具引擎使用之柴油油品超過管制限值。(挖土機編號:PC300,使用柴油硫含量為11ppmw,超過管制標準值10ppmw)
限2018-12-2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8-06-06
(2018-05-07)
雲林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5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107-060001
事由:貴局發包辦理「芭蕉溪大北勢護岸防災減災工程」,經雲林縣環境保護局107年5月7日派員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進行稽查時,經查該工區工地圍籬.物料堆置、車行路徑、裸露地表、工地出入口及告示牌均未依管理辦法進行設置,以致影響其效果明顯影響空氣品質共計扣點54點。
限2018-05-3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8-05-02
(2018-03-26)
嘉義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40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5月17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文號:23-107-040002
事由: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工地周界:未設置定著地面之全阻隔式圍籬或防溢座,缺失情形10點;第8條車行路徑: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未採行防制設施,缺失情形10點;第9條裸露地表:為第一級營建工程,實施面積未達80%,缺失情形4點;第10條工地出入口:車輛離開營建工地時未有效清洗車體及輪胎,其表面附著污泥,缺失情形4點;缺失情形合計28點。
限2018-05-17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4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8-04-20
(2018-03-26)
嘉義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文號:23-107-040001
陳情或撤銷結果:資料鍵入錯誤,重複開立處分書
事由: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工地周界:未設置定著地面之全阻隔式圍籬或防溢座,缺失情形10點;第8條車行路徑: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未採行防制設施,缺失情形10點;第9條裸露地表:為第一級營建工程,實施面積未達80%,缺失情形4點;第10條工地出入口:車輛離開營建工地時未有效清洗車體及輪胎,其表面附著污泥,缺失情形4點;缺失情形合計28點。
不須改善 2,000
不須繳納
2018-03-01
(2018-01-03)
雲林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3月3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107-030001
事由:貴局辦理發包「虎尾溪田頭堤段防災減災工程(二期)二工區」工程,經雲林縣環境保護局於107年1月3日派員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進行稽查時,經查該工區車行路徑、工地出入口未依規定採行防制措施、裸露地表未達1級工地實施面積未達80%之規定,查核缺失扣點共計24點。
限2018-03-31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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