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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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 (2025-04-19)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文號:41-114-040634 事由:現場查獲貴公司承攬新建工程,因流動廁所未做好污染防制措施致污染周界水溝,核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5-03-12 (2024-01-03) |
新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5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文號:21-114-030102 陳情或撤銷結果:陳情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經會辦空氣品質維護科再予釐清,而其意見表示略以:「......經重新審視車辨資料及車籍登記資料係屬牌照有模糊情形,導致機器辨識錯誤......請貴科協助撤銷裁處,本案應裁處車輛(車號:187-S3)經確認已裁處在案......不再另案裁處。」 事由: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行經本市公告之空氣品質維護區,惟查該車輛未有一年內排煙檢驗合格紀錄。 |
是 訴願不受理 |
不須改善 |
500 不須繳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