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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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0 (2024-11-07) |
嘉義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00元整。限改日期:114年01月17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輸入輸出管理辦法第3條第1項 文號:40-114-010001 事由:經查驗內容物結果,外觀為塑膠膜捆綁包裝,內裝物為非屬單一塑膠材質及單一型態之廢塑膠,夾雜有廢紙混合物、廢木材、廢棉布、廢泡棉及廢鐵且表面沾有砂土等,判定為廢塑膠混合物(D-0299),非屬環境部公告屬產業用料需求之事業廢棄物,其出口應取得輸出許可文件,惟鴻道公司未取得輸出許可文件,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輸入輸出管理辦法第3條第1項規定,依法告發,並應依事業廢棄物輸入輸出管理辦法第18條之1規定辦理,現場已拍照存證。 |
否 |
限2025-01-17前改善 待改善 |
120,000 尚未繳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