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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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17 (2021-09-06) |
新竹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文號:30-111-060003 事由:本府環境保護局接獲民眾陳情,於110年9月6日派員巡豆子埔溪上游查看,發現黃色泥水由該公司承攬豆子埔溪幹線護岸蓋善緊急工程工地排出,造成水污染管制區水體污染行為 |
否 | 不須改善 |
3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1-09-22 (2021-08-17) |
新竹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元整。 法規: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文號:22-110-090018 事由:旨揭公司於新竹縣竹北市縣政二路與中山路口附近工地使用動力機械從事道路刨除作業施工,產生噪音致妨礙安寧,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之規定(依據新竹縣政府110年05月27日府環空字第1108654800號公告,各類管制區平日零時至八時、二十時至二十四時,例假日零時至十時、十二時至十四時、十八時至二十四時,不得使用動力機械從事施工致妨礙安寧之行為)。 |
否 | 不須改善 |
3,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1-09-22 (2021-08-17) |
新竹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文號:22-110-090019 事由:旨揭公司於新竹縣竹北市縣政二路與中山路口附近工地使用動力機械從事道路刨除作業施工,產生噪音致妨礙安寧,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之規定(依據新竹縣政府110年05月27日府環空字第1108654800號公告,各類管制區平日零時至八時、二十時至二十四時,例假日零時至十時、十二時至十四時、十八時至二十四時,不得使用動力機械從事施工致妨礙安寧之行為)。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